“韦婉!”

  韦婉转身的那一刻,高凌王终于清醒。

  他猛地,甩开了沈醉的手,急得叫着韦婉的名字,快步追了上去。

  韦婉却忽然跑了起来。

  双手捧着奶茶,泪流满面,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地方。

  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能和高凌王好聚好散。

  其实不然。

  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伤人的东西,就是爱情!

  在爱情面前,即便是再怎么坚强的女孩子,也会在某个瞬间被击溃。

  韦婉被击溃了,泪水横流的低着头,脚步踉跄的跑出会展时,接连撞了十几个人。

  “韦婉!”

  高凌王看她这样子,就知道事大了,心中发慌,刚要跑起来去追她,胳膊却被沈醉一把抓住:“高凌王,你告诉我,她是谁?”

  沈醉真没想到,就在她下决心,要戴上世纪好姐姐的桂冠时,韦婉却从斜刺里杀出。

  而高凌王的本能反应,也让沈醉在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愤怒!

  这是沈醉最直接的反应,立即抬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厉声喝问。

  高凌王却没理她,只是再次甩开她的手,快步追向了韦婉。

  现在。

  他来不及和沈醉解释什么,只想先追上韦婉,和她把话解释清楚。

  可高凌王跑出会展后——

  外面人来人往,韦婉穿的衣服,又不像沈醉这样显眼,去哪儿找她?

  他赶紧拿出手机,呼叫韦婉。

  电话倒是一打就通,却没人接。

  “韦婉!你在哪儿?听我给你解释!”

  高凌王急得跺脚,忍不住的扯着嗓子,对着人群大喊了起来。

  如果让他父母,看到高凌王竟然不顾自身风度,在公众场合下,像个傻子那样的大喊大叫,肯定会抬脚就踢。

  “高凌王,你给我解释,那个女人是谁?”

  沈醉追了过来,柳眉竖起,再次低声喝问。

  “你给我走开!”

  高凌王本能的抬手,要把她推开时,动作却忽然愣住。

  他看着沈醉,微微眯起眼,轻声说:“你,不是虫虫。你,是沈毛毛。”

  沈醉眼神一飘,嘴硬:“我就是沈虫虫。”

  “呵呵,虫虫怎么可能,会像你这样不自重。”

  高凌王冷笑。

  什么?

  你竟然说,沈虫虫不会像我这样不自重?

  我哪儿不自重了!?

  沈醉刚要喝问,高凌王却已经转身,快步走向了会展东边。

  他终于发现了什么后,也只能暂时压下,马上就找到韦婉的迫切心思。

  他得先搞清楚,沈毛毛怎么会来到了天东,并敢客串沈虫虫,在大庭广众之下勾搭他。

  会展的东边,就是一个小公园。

  广场上人头攒动的,这边不但光线暗,也没几个人,就是为小情侣准备的。

  却也是谈话的好场所。

  “沈醉!”

  高凌王站在一棵花木下,冷眼看着气咻咻走过来的沈醉,开门见山的说:“我此前苦恋虫虫那么多年,她是什么样的性格,我会不知道?如果你真是她,就算拿刀子搁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用那种撩拨的眼神看着我,并对我说那些话的。”

  沈虫虫有了相恋的人。

  甚至她可能怀了崽崽的事,高凌王是绝不会对任何人说的(韦婉除外)。

  因为他很清楚,真要是让沈醉知道了,沈韵不但会憎恨他一辈子,下场估计也很惨。

  沈醉听高凌王这样说后——

  再也不好嘴硬,她就是沈韵了。

  只是冷冷的说:“是,我就是沈醉。”

  呵呵。

  高凌王笑了下,笑容无比的轻蔑。

  沈醉立即被他的轻蔑笑容,给伤害了。

  被踩了尾巴的猫那样,毛发嗖地竖起:“高凌王,你鬼笑什么?”

  “没什么。”

  高凌王说:“就是我忽然明白,林一峰为什么死活的,也要和你离婚了。换成任何一个男人,摊上你这种客串虫虫,到处去勾搭男人的老婆。呵呵。”

  什么!?

  沈醉娇躯剧颤,脸色猛地涨红。

  她可以对天发誓!

  此前她从没有做过,客串沈虫虫去勾搭男人的丑事。

  甚至压根都没有,如此龌龊的想法!

  林一峰和她离婚,是因为受不了她的强势,更是因体会不到夫妻间,那种真正的快乐,才在外和别的女人鬼混。

  她才是受害者。

  怎么到了高凌王的嘴里,她却成了恬不知耻的女人呢!?

  “你先别生气。”

  高凌王冷冷的说:“沈醉,你只需告诉我。你刚才有没有对我说过,让我陪你去吃饭,陪你去看电影,再去酒店帮你洗澡的话?”

  铁一般的事实,就摆在这儿。

  由不得沈醉,不承认。

  等她脖子生锈般,很艰难的点头后,高凌王才再次问:“你身为虫虫的亲姐姐,却打着她的旗号,对你丈夫之外的男人,说那些恬不知耻的话。这不是不自重,又是什么?”

  沈醉嘴巴张了张,脸烧的更厉害。

  高凌王又说:“你可千万别给我说,你这样做,就是为了撮合我和虫虫。帮虫虫和我生米煮成熟饭后,你就会功成身退。”

  对。

  对对!

  我就是这个意思——

  沈醉连忙用力点头。

  高凌王却冷笑:“你这不自重的借口,好伟大。我是真没想到,沈虫虫怎么会摊上,你这么个道貌岸然的姐姐。我更是为林一峰,感到悲哀。”

  砰!

  沈醉猛地抬脚,细高跟重重踢在了高凌王的左腿上。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高凌王的腿,肯定被她细细的鞋跟,给踢破了。

  高凌王却毫不在意,只是看着沈醉的眼神,更加的轻蔑。

  还冷。

  “高凌王,你他妈的混蛋。”

  沈醉再次狠狠的,踢了高凌王一脚后,屈辱的泪水,也终于忍不住的流淌了下来。

  可她却百口莫辩。

  毕竟她为了虫虫的终身幸福,决定牺牲自己的计划,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现在却被高凌王看穿,就算她有两张嘴,也别想解释清楚。

  说了,人家也不会信!

  “沈毛毛,你还是多想想你的丈夫,多想想虫虫吧。但你放心,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说你来了天东。更不会告诉韦婉之外的人(他必须得和韦婉坦白,才能化解误会),以免你沈家大小姐的名声受损。但我还是要劝你一句,要懂得自重!”

  高凌王冷冷的说完,转身就走。

  他把该说的话,都说清楚了。

  再也没有心思,和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在一起。

  他得去找韦婉啊!

  高凌王快步走出小公园,再次拿出电话呼叫韦婉。

  “对不起,大傻。你呼叫的韦婉,已经关机。”

  甜美的机械女声,从手机内传了出来。

  唉。

  看来我只能厚着脸皮,晚上去韦婉家拜访了。

  高凌王叹了口气时——

  就听背后,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老高,她踢你的腿,还疼吗?”

  高凌王一呆,随即猛然转身。

  背后两米外,俏生生的站着个,用脉脉含情的眸光,注视着他的女孩子。

  不是韦婉,又是哪个!?

  高凌王笑了。

  听韦婉问出这句话后,他就知道,他和沈醉在小公园里说那些话时,她就躲在不远处,都听到了。

  俩人之间的误会,也就随即解开。

  他快步走到韦婉身边,抬起右手,轻轻擦拭着她眼角的泪痕:“腿不疼。心疼。”

  沈醉踢的他,确实不疼。

  但他因韦婉哭着跑出会展的那一幕,却是心疼。

  “走。我要你关机,专心的陪我去吃饭。”

  韦婉皱了下小鼻子,挽着他的手:“我还要你陪我,去看电影。还要你去了酒店后,帮我洗澡。”

  同样的话——

  儒雅君子高凌王,立即关机,特狗腿的回答:“尊敬的女士,我乐意为您效劳。”

  远远的——

  还傻傻站在花木下的沈醉,看到高凌王和韦婉,幸福的勾肩搭背,一起走远后,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就是个自以为是的大蠢货。

  “原来,高凌王竟然有了相好的。并不是非虫虫不娶。我呸!天底下的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总算明白什么的沈醉,低头恨恨的啐了一口。

  刚要抬头——

  背后却忽然伸过来一只,拿着湿毛巾的手,一下子捂住了她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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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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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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