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

  这个男人是个小日子?

  正准备从男人背后,悄悄离开大厅的李千帆,顿时心中一动。

  他停住脚步,悄悄看向了男人举着的手机。

  男人左耳边,戴着蓝牙耳麦。

  他可是做梦都没想到,现场那么多人举着手机拍照,他只是其中的一个,却偏偏被李千帆注意到了。

  他只把手机镜头对准沈韵那边后,逐渐的放大,不住的点头。

  “难道他锁定的是沈韵?”

  李千帆心中再次一动。

  时装节的现场,很少有女孩子,会穿白衬衣,黑色一步裙。

  因为这种穿着,基本都是工装。

  而沈醉就是一身工装,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他刚从男人的手机屏幕上,看到沈韵,男人却忽然有所察觉,迅速回头。

  然后——

  男人就看到李千帆,左手举着手机,嘴里低声说着什么,快步向东。

  很正常的一幕,男人也没在意,只是目送李千帆走远后,也溜溜达达的消失在了人群里。

  “这个小日子,极有可能是冰城郭家的人。他之所以关注沈韵,应该是郭博派来的。何况,老高在她身边,肯定不会出什么事。”

  李千帆立即联想到了郭博,心中晒笑。

  也懒得再管。

  他在快步出门时,却又忍不住的回头,看向了高凌王那边。

  “高凌王。”

  就在高凌王伸长脖子,到处去找韦婉的影子时(他刚才去外面接了个电话),就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他回头看去。

  沈醉那张比花还娇的脸蛋,一下子闯进了他的眼帘。

  高凌王明显的一愣,随即温和的笑道:“虫虫,没想到能在这儿,遇到你。”

  “呵呵,我也没想到,会在人海中看到你。”

  沈醉抿嘴一笑,看着高凌王的眸光,带有明显的脉脉含情:“我还没有吃晚餐,你呢?”

  高凌王愣住。

  他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用不认识的目光,审视着沈醉。

  要不是他确定,沈家的老大沈醉,绝不会在老二沈韵卧底天东时,跑来这边,他真会怀疑这个女人,就是沈家姐妹花里的沈毛毛!

  因为——

  沈虫虫对他是什么态度,整整七年的痛苦相思,就是最好的证明。

  何况那天在青云的百花公园内,沈虫虫亲口对他说,她可能都怀了某个男人的崽崽,让他不要再纠缠她了。

  那么她今晚——

  在女装节现场,看到他后主动来和他打招呼,这个很正常。

  俩人不能做夫妻,但还是能做朋友的。

  问题是,她看高凌王的这眼神,简直是太“吓人”了。

  就算高凌王是个傻子,都能从沈醉的眼神里,看出“盛情相邀”的意思。

  “你看什么呀?不认识我了?”

  沈醉无声娇笑了下,看似落落大方的,伸手就去挽他的胳膊:“走,我请你去吃晚餐。”

  她决定了!

  今晚先请高凌王吃饭,吃过饭后,再去看个电影,看完电影后,就去酒店。

  把好事给办了!!

  她代替沈虫虫,把好事给办了后,明天马上返回青云,和沈虫虫摊牌。

  事情到了那一步,就由不得沈虫虫不得不,按照她规划的剧本,走下去了。

  想到自己堂堂的沈家大小姐,素来以傲娇而闻名,可为了沈虫虫的终身幸福,竟然放弃了女人最基本的尊严,主动对高凌王自荐枕席后,沈毛毛就被自己感动的,想哭。

  “如果世界上,真有世纪好姐姐的奖项。那顶桂冠除了我沈醉之外,舍我其谁啊?”

  被自己感动了的沈醉,踏前一步,再次伸手,就挽住了高凌王的胳膊。

  还撒娇般的晃了下,说:“走啦,看你傻乎乎的样子,高兴傻了吧?”

  高凌王确实是傻了。

  却不是高兴的。

  而是满脑袋的雾水,不知所措了。

  高凌王的傻,并没有出乎沈醉的意料。

  换谁是高凌王,因深恋沈虫虫而痛苦了那么多年后,她今晚却忽然主动“示爱”,大脑也会立即宕机的。

  被她稍稍用力,挽着走了几步后,高凌王还没明白过味儿来。

  沈醉却在含羞带怯中,索性暗中咬牙,特直白的说:“今晚,我要你陪我吃海鲜。我要你,陪我看电影。我还要你帮我,帮我洗澡!”

  说出最后两个字后,沈醉就感觉跨过了一道难关。

  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下意识的昂首,满脸洋溢着热恋中的女人,才会有的神采。

  她和高凌王的一举一动,都被站在门口的李千帆,看的一清二楚。

  尤其看到她,主动挽着高凌王的胳膊后。

  李千帆竟然没有丝毫“王名帅的觉悟”,只是不屑的轻嗤一声,转身快步出门。

  “老高!”

  就在高凌王脑子晕乎乎,好像在做梦时,忽然听到了韦婉的声音。

  他猛地清醒。

  回头看去——

  就看到韦婉双手都端着奶茶,从人群中走了过来,满脸洋溢着甜蜜的幸福笑容。

  高凌王外出打电话时,韦婉也趁机跑到外面,买了两杯奶茶。

  小情侣人手一杯奶茶,在女装节上闲逛,才是有意思的。

  等会展关门后,再去酒店内享受甜蜜的二人世界!

  可是。

  当韦婉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爱人,暗中小欢呼着快步走过来后,却发现有个更漂亮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

  韦婉顿时一呆。

  随即感觉整个人,迅速沉入了无边的冰冷深渊中。

  “这就是老高,为她痛苦了整整七年的女孩子。”

  那天在青云百花公园旁边的酒店内,远远见到过沈韵的韦婉,立即认出了她是谁。

  顿时茫然失措时,心中腾起了大股的苦水:“即便,她可能已经怀了某个男人的崽崽。但当她主动回来找老高时,老高还是会跟她走的。毕竟他苦恋她那么多年,关键是他们才是门当户对的。我和她相比起来,就是一个爱做梦的丑小鸭。”

  韦婉想到这儿后,清醒。

  她心如刀绞!

  却坚强的笑着,深深看了眼沈醉,对高凌王说:“老,高先生。对不起,我打搅你们了啊。我还有事,先回家了。”

  不等高凌王说什么,韦婉转身就走。

  就在她转身的瞬间。

  委屈,更痛苦的泪水,立即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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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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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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