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摸了摸下巴。
“花奴是报案人?是她第一个发现忠顺王尸体的?”
“花奴是专门伺候王爷的,王爷薨死那晚也是花奴陪侍,第二日早上花奴发现了王爷的尸体,然后楼里差人去了府衙报案。”
“既然是花奴陪侍,怎么会第二日早上才发现王爷的尸体,花奴睡得很死,还是被迷药迷晕了?”
“林公子,不是的,王爷来楼里,陪侍的姑娘不能在王爷的卧房里过夜。”
“早上为什么是花奴第一个发现忠顺王尸首的?”
“陪侍的姑娘第二日一早负责把早食送王爷阁厅卧房内。”
“忠顺王为什么不让楼里的姑娘在他卧房里过夜?”
“这个奴家就不得而知了。”
“忠顺王是一直这样吗?我是说不让陪侍的姑娘在他的卧房里过夜。”
“对,一直这样。”
这个习惯有些怪。
“你知道忠顺王这么做是为什么吗?”
“这个奴家就不得而知了。”
槿娘看着林晓的,想了想。
“不过啊,奴家有个猜测。”
“噢?说来听听。”
“这个,林公子要是别人问奴家绝不多一句嘴,公子可是怜香惜玉的人儿。”
林晓嘴角勾起,等着下文。
“按理说官府办案,我等自是全力配合,但这可是忠顺王薨死的案子,奴家多说一个字就多担一分风险,俗话说,君子不立危墙,奴家不是君子,但更怕事儿。”
槿娘脸上露出讨好的表情。
“不过,今儿来的可是林郎诗集的正主儿,姑娘们的梦中花郎,公子您不知道,这晚上啊,奴家寂寞时,就会把公子~”
“停。”
林晓扇子一抬,止住了槿娘下面的话。
“你就说想要我做什么,才肯配合我们查案。”
槿娘表情有些讪讪,口花花占便宜刚到拱火的时候,硬生生被打断了,真是让人难受。
“公子说的这是哪里话来,只要公子一句话,别说奴家,就是楼里的所有姑娘,都会扫榻以待,天雷地火。不过啊,公子的诗词唱曲实在是好,个个都惦记着您,要是每个姑娘都写上一首。”
“嗯?”
你还真好意思开口。
“那肯定是不行滴,不如这样,公子就随便给我们明月楼写点儿什么,姑娘们知道了,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全力配合林公子查案。”
“纸笔呢?”
槿娘一愣,没想到林晓如此好说话儿。
“怎嘛?不会让我自己准备吧?”
“哦,这哪儿能啊,公子稍等,奴家这就亲自去取。”
“不用这么麻烦,这里不就有现成的吗?”
林晓转头看去,发现书桌上放着笔墨纸砚。
“这个,这个是王爷~”
苗天凤脸缓缓转过,对着槿娘。
明明什么都没做,眼睛也没有对视,槿娘就感觉自己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奴,奴家多嘴。”
慕容小小推着林晓来在书桌旁。
林晓将毛笔拿了起来,发现这毛笔竟然是金香玉制作的。
“这算不算逾制啊?”
“这是御赐之物,不算僭越。”
苗天凤自然是识货的。
“哎呦,林公子,这醉梦阁了的东西可都是忠顺王的私藏,只是放在了这里,这里的御赐之物可不止这一件儿。”
林晓一阵咂舌,看来自己的眼光没有问题,这里面确实都是好东西。
这忠顺王挺会享受啊。
果然笔杆上面刻着一行小字:御制,景隆二十八年。
慕容小小开始研磨,林晓扶着轮椅站了起来。
苗天凤丝毫没有扶的意思。
槿娘脸上露出惋惜之色。
你说多招人稀罕的一个玉人儿啊,要才情有才情,要模样儿有模样儿,身居高位,年少多金,怎么就残了呢?
唉,老话儿说的好啊,老天爷是公平滴,给你捅了一个眼儿,就会给你堵上一个洞。
林晓提笔思索,哪里知道槿娘已经给自己加了这么多戏。
诗词就别想了。
“敢问楼主的闺名?”
林晓明知故问。
槿娘很是意外,不知想到了什么,保养得体的脸蛋儿竟然升起一丝红晕。
“奴,奴家闺名白露。”
“是鹭鸶的鹭,还是露水的露?”
“奴家怎么会是鸟,奴家是水。”
林晓嘴角抽动。
不再多问,提笔挥毫。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宏泰十七年秋,林晓书于西京府明月楼。”
苗天凤双手抱臂,轻声吟诵。
槿娘张大了嘴巴,惊愕看着林晓所书楹联。
开始她看到林晓这么快写就,还以为林晓应付自己呢,可看到所书内容,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白露年轻时也是明月楼的头牌,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这鉴赏能力还是有的。
林晓的这副楹联,含义之丰富,槿娘都想不过来到底有多少层。
第一,现在正是九月,白露节气。
第二,上联嵌入自己的闺名,白露。
第三,月是故乡明,点出明月楼。
第四,自己是楼主,与下联明月楼对应。
第五,露从今夜白,点出这里面是露水之情,一夜偷欢而已。
第六,今夜是露水情,那这故乡,自然是温柔乡。
第七,今夜白,这白字可以指银钱,财不露白,有钱你才能进来。
第八,故乡明,温柔乡,一夜贪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第九,额,第九是什么意思?让老娘我再领会领会。
林晓哪里想得到自己写了副楹联,引起槿娘联想到这么多东西。
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林晓看着这幅楹联,轻轻摇了摇头,可惜了白露这个名字,完全跟本人不搭调啊。
见林晓摇头,槿娘还以为林晓对自己的楹联不满意。
忍不住腹诽吐槽,这林公子对自己要求也太高了吧,这么好的楹联,还不满意?
哎呀,要不说人家怎么能够名动神京,传唱大乾呢。
“怎么样?还满意吗?”
林晓放下笔。
“哦,满意满意,相当满意。”
“那就说说吧,为什么忠顺王不让陪侍的姑娘留宿?”
槿娘对着楹联看了又看,那是喜欢的不得了。
“好,奴家猜~”
槿娘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瘦龟公正坐在地上,似乎正支愣着耳朵偷听。
“侯老二,滚出去。”
“啊?哦,好的,楼主。”
瘦龟公从地上爬起来,悻悻的走了出去。
“奴家猜测,王爷之所以不让姑娘留宿,是怕自己把持不住。”
“把持不住?从何说起?”
“公子有所不知,王爷贪恋美色,无女不欢,但年纪毕竟在那里,之前啊,还出现过两次马上风,幸亏救治及时。不过,就这样,好了以后还是老样子,每次都得用药。”
槿娘压低了声音。
“奴家猜测王爷痴迷女色,如若陪侍的姑娘留宿,肯定忍不住,服药强上,那还不得要命啊。”
林晓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大哥。”
慕容小小喊了林晓一句,林晓抬起头,顺着慕容小小的方向看过去。
瘦龟公后老二站在门外探头探脑。
“你个死鬼,不是让你离得远远的吗?”
槿娘张嘴就骂。
“那个,楼主,江通判来啦,说要求见血刀卫两位总管。”
“是府衙的江通判?”
“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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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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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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