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许怀义愉快的推着媳妇儿、闺女从村里穿过,直奔山脚下那座荒废了两年的小院子,这幅场景,看在旁人眼里,那就俩字,凄惨!
“哎呦,那是被许家给撵出去了吧?”
“许家这做派也着实狠了点,儿媳妇昨天才生了孩子啊,看样子,啥也没给,这不是诚心要那三口人的命吗?”
“估摸着也是没辙了吧?一副药就得二两银子,谁吃的起?别忘了,他家还有个烧钱的读书人呐,顾了这头,就顾不了那头,谁轻谁重……依着那老两口的精明,这还用说?”
“那也不至于撵出去啊……”
“可能是怕死在家里晦气吧?再说,那顾氏当年可是招赘进门,算不上许家媳妇,许怀义这上门女婿更是五十两银子写在文书上的,明明白白的给顾家传承香火,和许家跟断了亲差不多,之前是怕让人戳脊梁骨,才赖在许家住,现在,呵呵……”
“唉,真可怜呐!”
“行了,甭可怜人家了,先可怜可怜自己吧,再不下雨,地里啥收成没有,咱们就擎等着扎脖子饿死吧。”
“实在不行,就只能去逃荒要饭了。”
“逃荒?唉,那条路更惨,逃荒路上能活下来的有几个啊……”
被村里人同情没活路的两口子,正在房车里,美美的享受呢,顾欢喜喝着牛奶,搭配了个香芋味的半熟芝士,绵密香甜的味道,一口咬下去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不过,她盯着对面的许怀义,眼神还是很幽怨。
许怀义盘腿坐在沙发上,一口鸡爪,一口饮料,吃的那叫一个美啊,鸡爪卤的香辣入味儿,还是脱骨的,光看着就让人流口水,饮料是碳酸的,冰冰凉凉,一口气灌上半瓶,能从头到脚都给你捋舒坦了。
可这些,她都不能吃。
就干看着,眼馋的抓心挠肺。
许怀义一通大吃二喝,终于把刚才那股子闷热给疏解了,也总算发现媳妇儿眼神不对了,赶紧抹抹嘴,讨好的笑道,“那啥,等你出了月子,就能想吃啥吃啥了。”
顾欢喜哼了声,轻晃着摇篮里的闺女,郁郁的道,“要是给阿鲤喂奶,只怕还要等一年半载的呢……”
闻言,许怀义不敢吭声了,暗想着以后再吃这些,可得避着媳妇儿点,不然媳妇儿让他有难同当咋办?
“快去干活儿吧,不是说还了板车,还要上山一趟?明面上,咱俩可是一口吃的都没拿就从许家出来了,你不得找个由头解释之后的吃饭问题啊?”
好歹,上山走个过场,不管是挖到啥,抓到啥,总归都有个说出了,不然俩口子啥吃的没有还能活着,那不净惹人起疑心吗?
许怀义麻溜的起身,“行,我这就去,媳妇儿你在家好好歇着哈……”
等他出了门,顾欢喜也没歇着,生产完,适度的活动,是有利于身体恢复的,总躺着才容易气血不畅,这三间房,已经打扫的很干净,没啥活儿让她干,她便拿出衣服和被褥来,挑着能用的整理收拾了一遍。
原主两口子,虽说软弱窝囊了点,倒是都很爱干净,而且,原主女红还不错,衣服缝制的针脚细密板正,有几件上衣的领口,还绣了花草,美中不足,就是有些碍眼的补丁,但等着真要逃荒时,这样寒酸的穿着就有安全感了,不招人惦记。
不过,铺盖的被褥,她可不想太委屈自己,掏出些稻草,填充了些棉花进去,棉花和芦苇絮混在一起,不那么起眼,关键保暖软和。
逃荒路上,赶上冬天,保暖可太重要了,她看过史书,那些逃荒的人,大多并不是饿死的,而是冻死的、病死的,还有遇上土匪流寇被杀死的。
至于棉花,车里并不缺,之前种了几垄,摘了有三十多斤,原打算着给闺女稍大些做被褥用的,现在倒是正好救急了。
忙活完,已经十点多了,闺女也哼唧着醒了,顾欢喜赶忙给她换了尿布,抱在怀里,试着让她吃了几口,虽说车里有奶粉,不怕孩子没奶吃,但她还是想亲自喂养。
然而,这身体的底子实在太差,阿鲤小包子给急得两只手使劲的抓,连小腿都配合着用力,还是没能吃上一口。
顾欢喜无奈的只好去给她泡奶粉。
伺候闺女吃饱喝足又睡过去后,她见外头太阳毒辣,连丝风都没有,就开门出去,在院子里转了一圈。
院子不大,已经简单收拾过,能下脚了,割的草就堆在大门口一侧,晒干了能当柴火烧。西边种了棵石榴树,这会儿花期已过,结了不少果子,东边有棵桐树,冠幅很大,枝繁叶茂,丝毫看不出干旱的影响,挨着桐树,搭了个茅草顶的小棚子,里头盘了土灶,可以做饭。
后院更小,有两棵枣树,只在角落里盖了个茅房,连庄户人家常见的猪圈鸡窝都没有。
顾欢喜有原主的记忆,对这种情况半点不意外,原主父亲顾帧是个秀才,祖籍离着青州远着呢,因为某些原因,心灰意冷,放弃了科举后,就带着仅五岁大的女儿到处游山玩水了,说是游山玩水,日子过得也着实清贫,在外头奔波了十年后,想着女儿年纪大了,而他身体也出了状况,这才在当地安了家。
顾帧身上有种文人的清高和天真,性子又固执倔强,不擅庶务,教育的闺女,也软弱可欺,完全撑不起家来。
所以,俩人住在山脚下后,压根就不像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家,一点章程都没有。
顾帧临终前,也意识到这些问题,所以才拿出所有积蓄,给闺女招了上门女婿,还特意选了老实巴交的许怀义,就是怕闺女被婆家欺负。
而对现在的顾欢喜来说,有这么一位父亲,最大的好处大概就是以后她若表现出点见识来,就可以推到这位有过十几年游历经验的父亲头上了。
还有个好处,原主跟着父亲学过字,不是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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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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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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