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赘婿

  结拜之后,林海带着李国助来到博望号所在的港湾,岸边的交易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正如米格尔所言,鸡笼人确实具备清空博望号货舱的实力。这里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因为鸡笼人以贸易为生,十分擅长压价,另一方面则是他们可以用来交易的货物也丰富得多。

  除了大量的鹿皮和金沙,鸡笼人手里还有硫磺、银子和铜钱,葡萄牙克鲁扎多、西班牙比索、荷兰盾、万历金背钱、元和通宝、庆长丁银……还有各种成色不一的碎银子,琳琅满目好似开了个钱币博物馆。

  恰在此时,陈耀祖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兴冲冲对林海道:“林大哥你去哪了?找得我好苦,这里有几个土人要出高价买船上的盔甲,咱们卖不卖?”

  林海愣了一下,这批链甲衫是他在澳门买的。这玩意深受倭国武士喜爱,被称作锁帷子,后来又在忍者中流行了几百年,火影里面御手洗红豆那身渔网装就是这玩意,所以澳门葡人中有专门制作链甲衫卖往倭国的。

  这次出海前,他无意间在澳门集市上看到做工精良的链甲衫,想着这玩意反正到了倭国不愁卖,在东番还能派上用场,于是就买了十来套,想不到东番土著也对此感兴趣。

  这时伦第一也凑了过来:“是这样,有几个土人在船上买了几把刀,陈二少就拿出盔甲来想卖给他们。我怕这些盔甲还有用,所以没让卖,陈二少就说来问问大哥的意思。”

  林海点点头道:“要买盔甲的土人在哪里,带我去看看罢。”

  “都在后甲板等着。”陈耀祖边说边在头前带路,一行人都上了博望号。

  林海大致扫了一眼这几个土人,为首的那人生得面目黝黑,筋骨如铁,站在那里像根绷紧的弹簧,其他几人看上去也颇为剽捷。之前代表金包里社迎客的那个欧湾也在,不过他身形松垮满脸市侩,在这几个土人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海用闽南话问欧湾:“是你们要买盔甲?”

  欧湾叽里咕噜和为首的土人说了几句话,似是在请示他该怎么回答,接着对林海道:“是的,这位是我们金包里社小巫师的丈夫。他叫武朗,是我们巴赛人里最出色的勇士,他愿意出高价买下你们的铁衣服。”

  巴赛族就是基隆、淡水一带的土著民族,这些居住在沿海地带的所谓平埔族大多都是母系社会,村社中子女最多的老妇人往往就是酋长,也有些兼任巫师之职。

  欧湾口中的小巫师很可能就是金包里社的酋长继承人,也就是说这个武朗算是金包里酋长的赘婿,基本相当于太子妃的角色。当然他凭借的可不是美貌,而是武力,几乎所有的台湾土著民族都有猎首习俗,尚武是他们的共同特征。

  林海一边琢磨着武朗的身份,一边回绝道:“见谅,这些铁衣服我要留着自家用,不能卖给伱们。”

  欧湾和武朗嘀咕几句,又道:“我们的武朗勇士说了,请林老板开个价罢,无论多贵他都想买下这些铁衣服。”

  林海坚决摇头:“不行,这些铁衣服我真的有急用,给多少钱也不能卖。”

  欧湾翻译了这句话后,武朗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林海拿捏着火候道:“我看武朗勇士好像很需要这些铁衣服,这是为何?我这个人最崇尚勇士,若是铁衣服对你们来说很重要,等我近期用完之后可以再卖给你们。”

  欧湾请示完武朗后回道:“是这样,我们金包里社是几十年前从淡水的沙巴里社分出来的,武朗是沙巴里社大巫师的儿子。现在沙巴里社有一个强大的敌人,武朗想买下这些铁衣服送给娘家,帮助沙巴里社打败敌人。”

  林海恍然道:“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来这些铁衣服对你们确实很重要。这样罢,最多半年时间我会再来鸡笼,到时我就把这些铁衣服卖给你们。”

  打发走武朗等人,林海把李国助在船上安顿好,接着叫来了伦第一,屏退所有人对他道:“第一,你最近晕船好些了罢?”

  伦第一自那次风暴之后就落下了毛病,不知是心理因素还是什么原因,稍微颠簸一点就会晕船。他怕被林海看轻,连忙道:“大哥,我已经没事了。”

  林海点点头道:“我想让你留在金包里社住一段时间,你可愿意?”

  伦第一激动地站起身来:“大哥,我真的已经不晕船了!”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林海按着伦第一的肩膀让他坐下,接着道,“这个武朗对我们很重要,我想要你留在这里,学会他们的语言,和他交上朋友,最好让他信任你。”

  伦第一这才知道自己会错意了,不过这事来得太突然他一下子还没法消化,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回答。

  林海又道:“当然,留你一人在此确实有些危险,就像我之前跟你讲过的,东番土人都有猎首习俗。所以此事我要跟你商量,看你愿不愿意。”

  伦第一想了想道:“大哥,你说武朗对我们很重要,这话究竟是何意?”

  “你听真了。”林海停顿了一下,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我想扶持他成为东番之王。”

  伦第一彻底呆住了:“这……对我们有好处?”

  林海闻言微微一笑,道:“这好处就多了。首先,这东番之地有广东好几个府那么大,无论是汉人、倭人还是红毛,都只到过沿海几个地方。扶持武朗称王可以直接获得内陆的鹿皮和金沙,而且东番还有很多矿。”

  伦第一恍然大悟:“既是如此,大哥何不直接在东番称王?我看这些土人们都没有像样的兵器,各个村社也互不统属。”

  林海摇了摇头:“我们的语言、习俗和这些土人差别很大,没有足够的兵力很难统治整个东番,扶持一个土王是最省事的。而且这个土王还能帮我们干很多事,比如牵制大员的红毛,协助守御我们的贸易港口。”

  伦第一讶然道:“土王的兵能打得过红毛?”

  林海道:“那肯定打不过,真要能打过红毛还有我们什么事,但土王的兵也有大用。骚扰、偷袭、哨探,甚至利用他们诈降,或者把大员附近的村社内迁,断绝红毛的粮食供应,这些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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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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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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