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快穿之炮灰她选择种田徐茵 > 第1114章 古早文女主的塑料闺蜜(8)
  第二把,徐茵调整了一下鱼饵配方,加入了一条新西兰产的小银鱼。

  不负所望,这次钓起了一条金灿灿的黄花鱼,用手掂了掂,约莫三斤重。

  放在养殖的大黄花鱼里不算啥,但这可是野生黄花鱼,肉质超级鲜嫩,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海钓十分钟,钓起两条各自鱼群里的王,徐茵信心上来了,她搓搓手,甩出了第三竿。

  这一竿等了好一会儿,感觉海底下有鱼群在争夺鱼饵似的,海水都浑浊了。

  终于,浮漂往下拽了拽,有鱼咬竿了。

  徐茵按兵不动,静静地观察浮漂,直到浮漂再次下沉,这次明显比之前短促有力,徐茵不再犹豫迅速扬竿。

  哟!还挺沉!

  徐茵饶富兴致地盯着鱼钩方向,心说啥鱼啊?居然这么沉!

  刚才那条巨无霸带鱼么都没这个动静。

  幸亏姐有永久神力。

  徐茵沉着地往回收着鱼线,待鱼出水的刹那,她定睛一瞧:

  好家伙!她直呼一声好家伙!

  竟然是金枪鱼!

  还是蓝鳍的!!!

  目测这条至尊金枪鱼的体长都远远超过她了,体重的话,估摸着有普通壮年男子的三倍。

  这么个大家伙在底下搅天搅地地抢美味鱼食,动静能不大么?

  幸好换了系统商城兑的鱼竿,无论承重还是韧性都杠杠的,否则这一竿绝对断了。

  甩上渔船后,渔船都往下沉了好几公分。

  鱼之大、一艘渔船装不下。

  得亏金枪鱼和带鱼一样,出水后因缺氧而死亡了,否则被它扑腾几下,小渔船还不得倾翻啊。

  有了这个大收获,徐茵当即决定打道回府。

  她把金枪鱼放了血。

  据说放掉血的鱼,和没放血的鱼,价格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因为金枪鱼极容易变质,不放血更容易滋生细菌。

  放干净血,徐茵把金枪鱼收入系统仓库,发动渔船,哒哒往回开。

  经过投放虾笼的水域,借助鱼竿把虾笼一勾,拉回渔船,顾不得看虾笼里有多少收获,继续往回开,直到第二个虾笼也捞上船,才加足马力哒哒直奔星洲岛码头。

  快抵达码头时,她才把蓝鳍金枪鱼给放出来。

  带鱼和黄花鱼就不拿出来了。

  这么一会儿工夫钓起三条鱼王,任谁都会怀疑她。

  单这条至尊金枪鱼就足够卖个好价钱了。

  孙老汉还坐在家门口,跟码头上往来的熟人唠嗑,见徐茵出海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端着茶碗打趣道:“是不是太晒了吃不消?来,上我家喝杯凉茶去!”

  “老孙,你猜错了!”蹲在码头抽烟的渔民等徐茵的渔船靠近,一眼扫到船上的大家伙,手指差点没夹住香烟,又惊又喜地站了起来,“这丫头比你我还能干,这么会儿工夫钓回来一条至尊蓝鳍!”

  “什么?”

  孙老汉腾地站起来,忘了痛风还没好,大脚趾头的红肿还没消下去呢,当即痛得他嗷嗷叫,可饶是如此,好奇心仍然驱使他一瘸一瘸地走近徐茵的渔船。

  待看清船上的大家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这真是你钓回来的?这比月初被港城大佬拍卖走的那条还大哇!”

  在码头干活的渔民围过来议论纷纷:

  “乖乖!这是金枪鱼王吧?”

  “我活到这个岁数,还是第一次见识这么大的金枪鱼。”

  “这条得怕有四百斤了。”

  “不止!”孙老汉说,“这船的船舱多长我还能不知道吗?看这鱼的体长,体重绝对不止四百斤,我估摸着六百斤都有可能。”

  “在争啥呢?谁捕到好东西了?”

  说话间,何雪的大哥何正益走了过来。

  孙老汉一拍大腿:“正益你来得正好!茵丫头钓到一条蓝鳍金枪鱼,你问问你丈母娘家的亲戚,吃不吃得下?”

  “多大呀?”

  何正益问道。

  最近金枪鱼群洄游本地海域,确实有渔民运气好捕到或钓到过,他老婆三表叔参股的酒店上个星期就收了一条一百多斤的蓝鳍金枪,单收购价就将近三万块。而月初由东风海钓团送来的一条体长一米六、体重三百五十斤的蓝鳍金枪鱼王,被港城某个世家大佬以一百万的高价拍走了。

  可见一百斤往上的蓝鳍金枪鱼,多一斤就一个价。要是突破三百斤的鱼王,都是进行拍卖的。

  别看价格抬得这么高,却依然供不应求。

  主要还是因为蓝鳍金枪鱼稀少,洄游到此片海域的蓝鳍金枪鱼更少,捕上来后直送酒店后厨,有钱大佬们就图一个新鲜,价格多贵都舍得掏钱品尝。

  所以要是百多斤的金枪鱼,不用问表叔,他就能做主拿下。哪怕表叔的酒店不要,市里也多的是感兴趣的饭馆、酒店。

  然而,等徐茵抱着这条体型远远超过她的至尊蓝鳍从渔船跳上码头,何正益惊了。

  “这、这么大?这得怕有五百斤了吧!”

  要是月初有一条这么巨型的金枪鱼,那条三百五的还敢称“鱼王”吗?只配当这条的小弟吧?

  这么大的金枪鱼,还是蓝鳍,那他可吃不下!

  “茵茵,你别上来了!上来干啥!咱这也没有装得下这么大鱼的保温箱,得趁新鲜才能卖个好价钱,抱上抱下的,多耽误时间啊!快快快,掉头去主岛!我带你去找我老婆的三表叔!他有那些饕餮大佬们的联系方式,也熟悉拍卖流程。”

  徐茵一听有道理!星洲岛可没那么大的客户。

  于是,她跳回渔船,发动起来,带着巨无霸金枪鱼和何家大哥,直奔主岛的度假酒店。

  孙老汉为没能看到下文而一脸遗憾:“要是我没痛风,一准跟着他们去凑个热闹了,亲眼瞧瞧这么大的蓝鳍,究竟花落谁家。”

  “这有啥!让你小儿子背你去呗!”

  有几个渔民正好要去主岛送海味,比以往开得快了许多,赶上了徐茵,没准还能看一出热闹。

  孙老汉脚趾头肿着,走一步都费劲,哪儿都去不了,羡慕地看着他们驾驶的渔船小成了芝麻,才坐回太师椅,打算等在这里听第一手消息。

  他小儿子从家里出来:“爸,你一直坐在这儿不嫌无聊啊?走!我扶你进去听会儿戏曲、睡个晌午觉吧!”

  “你给我滚蛋!看到你就来气!”

  “……”

  又怎么了!

  都说更年期的老男人、老妇女易爆易怒,可他爹快七十岁的人了,怎么也这么阴晴不定?吃错药了?

  孙志杰盯着他爹痛风的那只脚瞅了好几眼。

  “你看啥?”

  “没啥。”

  他就说他爹这次痛风怎么这么多天了还不见好?不会真吃错药了吧?

  想到这里,他脸色一白,转身跑进家里看他爹的药盒子去了。

  孙老汉:“……”

  发什么神经?吃错药了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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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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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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