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日子过得特别快,眨眼,来到这个小世界满一个月了。
徐茵拿出体脂秤称了称,还行!经过一个月不间断的泡药浴,减了二十多斤了。
目前体重67公斤,体脂率也从原先的45%降到了35%。
可还是大大超出正常值范围,减肥任务任重而道远啊!
狗蛋娘、铁娃娘几个看到她却会关切地问上一句:“最近是不是太累了?看你消瘦了不少!孟瑾回来该心疼了。”
徐茵:“……”
你们是认真的吗?
“说到孟瑾,今年的徭役时间怎么这么长啊?”狗蛋娘皱皱眉,“我弟也还没回来,不会真的被带去北方筑城墙了吧?早知道东凑西借也要凑够三丈绢,不让他去服役了。”
“北方应该没去。”铁娃娘说道。
她家小叔子在镇上读书,消息相对比较灵通。
“他有个同窗的幺叔在衙门当值,听他幺叔讲乌县发现了一座黑石窑,今年服役的人,多半被带去乌县干活了。听说凡是去的人,都得黑布蒙着眼睛进去、再蒙着眼睛出来,黑石窑具体在哪里,谁也不知道。”
“难怪我家那口子怎么打听也打听不到。”和铁娃娘一道来的小媳妇忧心忡忡道,“听说在黑石窑干活危险得很,但愿他们都能平平安安回来。”
这话刚说完,就见狗蛋气喘吁吁地从村口方向跑来:
“娘!大堂婶!大事不好了!”
“啥事这么急急慌慌的,慢点说!”
“是、是大堂叔!他、他回来了!”
“你说孟瑾回来了?那不是好事吗?”
“不、不好,他的腿被砸断了,是被人用板车推回来的……”
“什么!!!”
徐茵顾不得收拾家里了,跟着狗蛋直奔村口。
狗蛋娘和铁娃娘见她门也没关,帮着把院子里的东西收拾进屋,锁了门、带上院门才匆匆跟上去。
村尾到村口,抄近道少说也有四五里,狗蛋这是跑第二趟了,累得气喘吁吁、实在跑不动了:“大堂婶,你快去吧!我等等我娘。”
徐茵二话没说拎起他,夹在腋下继续跑。
狗蛋:“……”
老崔家离村口近,听说大儿子摔断腿被送回来了,崔氏娘仨立刻来了村口。
看到大儿子一双腿血淋淋地软在板车上,崔氏差点厥过去。
“我的儿啊!好好服役去的人,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她捶胸顿足地嚎啕,“你让娘今后怎么办啊!”
“秋花,孟瑾这腿伤得很严重,依我看,得赶紧送镇上就医才行,多拖一天多一份危险。”里正夫人扶起崔氏劝道。
围观的村民也你一句我一句地说道:
“是啊,这么严重的伤,不送医哪行啊!在家躺着又不会好。”
“秋花嫂,赶紧找人送孟瑾去镇上看大夫吧!镇上不行就去县城!总要想办法把孟瑾的腿治好啊!”
崔氏泪眼婆娑:“我难道不想给他治嘛!只是……这么重的伤,要治好肯定得不少银子!我家的情况你们也晓得,我上哪儿筹那么多银子去啊……呜呜呜……”崔巧巧安抚地顺了顺她娘的背,站出来道:“不是我们不想给大哥治,主要是我们早就分家了,这事还得听大嫂的。没准大嫂不乐意给大哥治腿呢!”
“谁说我不乐意?”
徐茵放下狗蛋,扶着腰喘了几口大气,视线落在板车上昏迷着的男子脸上,熟悉的感觉令她心口一窒。
当机立断地说:“治!现在就去治!砸锅卖铁我也要把相公的腿治好!”
崔巧巧:“……”
切!场面话谁不会说啊!
我就看你装到什么时候!
虽然她有钱,这段时间天天上山,每天都有收获,除了逮到野鸡、兔子,还挖到一株人参,尽管不是三五十年以上的老龄参,但也卖了不少钱。
但为了让大哥以及村里人看清徐氏的真面目,不能现在就拿出钱来给大哥治腿,等徐氏卷着大房的物资落跑,等所有人看清这个女人的真面目,她再送大哥去医馆治腿也不迟。
于是,崔巧巧就在家里等啊等。
然而,她想等的消息没等到,倒是听帮忙送崔大去镇上医馆的村民回来说,镇上大夫没太大把握,帮着止血后,让家属赶紧送县城去了,听说清河县城来了位京城退下来的老御医,使得一手好针灸,铁定能把腿治好。
“怎么可能!”
崔巧巧跳起来,满脸不信。
“咋不可能了?医馆大夫就是这么说的。”来给老崔家捎口信的村民蓦地沉下脸,“你这反应,搞得好像我在骗你们似的,骗你们我有什么好处?反正我把话带到了,信不信由你们!”
他还要给狗蛋娘捎个口信,孟瑾媳妇陪孟瑾去县城治腿了,家里托狗蛋娘帮忙看着点,别的倒没什么,就是两头野猪崽、一群鸡鸭需要喂食。
狗蛋娘听完口信,当即表态:“行!我有数了!”
崔氏得知后,表情讪讪。
都遣人给家里捎口信了,给家畜家禽喂食的事,怎么还交代隔房亲戚?跟她这个婆婆说一声,她难道不会帮忙吗?恐怕是防着她这个婆婆呢。
这一刻,崔氏对大房生出了怨艾的心思,老话果然没错,分了家,就不是一家人了。
崔巧巧愣在原地,始终不信这是真的!
那个女人竟然舍得给大哥治腿?这怎么可能呢?
莫非徐氏也重生了?
可是图什么呢?
上辈子大哥瘫痪在床,因为一直躺着,屁股生疮、伤腿化脓长蛆,没拖几年就死了。这辈子即使把腿治好了,也是穷农夫一个,能有什么建树?
再看那个女人,依然如前世那般好吃懒做——
钓到鱼,不晓得腌了留着慢慢吃,当天一顿造完;
逮到野猪,也是吃得多、卖得少;
有点钱也不晓得攒起来,三天两头找村里人换鸡蛋、上虎子家买豆腐;
还在稻田里养鸭,说什么鸭子能啄虫吃草,这样就不用拔草了,这不是懒是什么?身为农妇,连草都不愿意拔,简直懒出天际了。
崔巧巧碎碎念了一通,确定徐氏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徐氏,不过人倒是比以前瘦了,可再怎么瘦,也是个滚刀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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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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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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