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直到六年级的最后一场考试,方森也没实现年级前十的目标。
用杨丞丞的话说就是:“人各有命。有些人生来就是在学习方面没有任何优势的。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学海无涯,回头是岸。放下笔杆,立地成佛。”
然而,这毫不走心的宽慰并没有让方森多么开心一点。他其实并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实现成绩的进步。他在意的是,自己错过了和朝月恋爱的最好机会。
这个赌注的彻底失败,让方森觉得自己太拉胯了,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不允许自己食言而肥。
因此他沉寂了。再也没有在朝月面前死缠烂打。
暑假第一天,
方森在自己房间走来走去,满脑子都是赵粤。
“不行不行。我得给自己找点事干。”
抱着篮球去篮球场,酣畅淋漓的打完球,却发现隔壁球场的兄弟都有女朋友送水。
黑着脸抱着篮球回家
洗完澡把自己扔床上,一阵翻来覆去后,男孩拿起手机给杨丞丞发信息:“我要面子的。没做到就是没做到。不能再出现在她面前了。”
杨丞丞:(这突如其来的宣誓是什么鬼?)
暑假第二天,
“怎么办,有点想她。”
暑假第三天,
“男子汉如果是为了爱情的话,可以食言的吧?我有正当理由的。”
暑假第四天,
“艹,我等不及了。面子算什么东西?老子追女孩儿才是王道!”
方森太担心了。
他担心他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女孩面前,女孩的世界里就会淡忘了他。他觉得朝月那么优秀,从来都很抢手。如果她转头就和别人一起玩了,方森觉得自己会很难过,很难过。
在朝月弹琴画画敷面膜的暑期生活里,方森暗暗和自己较劲,纠结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晚上,许攸突然收到了方森的信息:“许攸,你们女孩子都喜欢什么啊?”
正在唐时怀里打电竞游戏的女孩儿大眼睛湿漉漉地转了转,恶劣地回复道:“说清楚,不然不帮忙。”
方森索性不再拐弯抹角,直接问道:“朝月喜欢什么?”
许攸想了想,朝月朋友圈的背景图是一张玩偶,她可能喜欢娃娃吧!
第二天,方森逛遍a市,买了各种各样的娃娃,整整一个大的透明塑料袋子。
他提着一袋娃娃到了朝月家门口。
朝月这几日自己的生活突然平静了许多。没有人给她讲一些冷到北极圈的笑话,没有人问她早饭吃了什么,没有人给她叽叽喳喳地分享篮球赛事、学校八卦。
是怎么回事呢?
哦,暑假了。她那个同桌没在身边。
照月微微蹙了眉,她盯着窗台的吊兰,他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方森。青春期里,女孩的心思弯弯绕绕,像一颗泡腾片轻轻放入水中,酸酸甜甜绽放了整个夏天。
朝月盘腿坐在床上抱着公仔,轻轻摇着公仔的脑袋,问道:“你为什么会想到方森呢?”
朝月正想得出神,手机突然响了:
“下来。”
……
夜色很浓,繁星闪烁着看不清的光芒。,和蝉鸣最为相配。
方森剪了更短的头发,甚至在两侧还有几道浅痕。
今天的方森穿着皮衣,朝月觉得,男孩原本是想走酷炫阳光的路线,可是脚边一个巨大的塑料袋子,使整个场景变得非常滑稽。
“这是在干什么?”朝月看着这奇怪的组合,忍不住问出口。
男孩可能也意识到了一丝丝的尴尬,扯了扯嘴角,尝试开口:“我觉得你应该喜欢娃娃,但是又拿不准你喜欢哪一种……”
朝月笑了,“你要让我开店吗?”
“我把它扛在肩上走在路边,城管也以为我是卖娃娃的小贩儿。”方森挠了挠头。
“所以……你…要吗”
“可能不太行。”
“哦。”方森努力扯了扯嘴角,想要掩盖失落。
两人就这样站在楼下,月光将沉默的影子拉得很长。
夜风吹过,朝月突然率先打破沉默:“这袋子里的玩偶太多了,房间里放不下。”
方森好像听到了一丝希望,“你可以拿一个你最喜欢的…你…”语调里是掩不住的雀跃。
“嗯。”
方森把玩偶一个个拿出,担心放在地上会脏,就抱在自己怀里。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朝月看着面前的男孩怀里满是玩偶公仔,她认真地想:更滑稽了。
“同桌,你看你喜欢哪个,袋子里还有……”
朝月最终选了一只粉色的小兔子。
临告别,
“同桌,你明天有安排吗?”
“去图书馆看书。”女孩看着篱笆上的青藤,月色为她披上了一身清冷的光。
“好。”方森点点头,倒着往回走,又补充了一句,“晚安。做个好梦。”
朝月没有说晚安,她说了再见。
次日
市图书馆三楼,
朝月来看一本期待很久的画册,今天的她穿着一件鹅黄色长裙。方领极好的修饰着女孩儿薄薄的肩膀,锁骨微露,呈月牙形状。
方森装模作样在书架间选书。以为女孩儿没注意,朝着朝月的方向瞄一眼,再瞄一眼。
朝月其实早就注意到男孩了,那束强烈的目光让人无法忽视。
一个身穿格子衫的男人向朝月走了过去,“你好,我注意你有一会儿了。能交个朋友吗?”
!!!
方森心中警铃大作
他顾不上遮掩身份,连忙上去揽着朝月的肩膀,“宝贝,书看完了吗?”
又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对方,将怀里的女孩儿揽得更紧些,“宝贝,你渴了吗,我给你接杯水去。”
看着格子衫男人尴尬道歉离去,方森才拿着桌子上女孩儿的水杯,刚转身离开,毕竟戏要做全套。
可刚转身,方森就掩面叹息:艹,我怎么就暴露了呢?!
在茶水间做了好长时间的心里建设,方森才有了重新面对朝月的勇气。
强装淡定地把水杯给女孩儿,
“谢谢”
“不…不客气。”女孩儿继续低头看书。
方森趴在桌子上盯了女孩儿好一会儿,忍不住开口:“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在这里?”
“图书馆是大家的。”朝月平静开口。
对…对哦!图书馆是大家的!我怎么不能出现在这里?哈哈哈……”
“嘘,”朝月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小点声,你不累吗?”
“你在关心我吗同桌?”
同桌她关心我就说明……她?!也?!爱?!我?!
“我只是说图书馆禁止喧哗。你这样大声,会影响到别人。”朝月一句话打断了方森神奇的逻辑思维。
哦哦。
方森乖乖坐到了对面。
太阳东升西落,
朝月看书,方森看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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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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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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