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三个词对于一个男子来说特别关键,对当今男子如此,对大宋的男子也不例外。这三个词分别是:女孩子,女朋友,妻子。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三个人,或者,这不止三个人。但是,对于范仲淹来说,这是一个人。这三个词,都指代了李氏。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是一切,真的只定格在初见时刻,就好了。
就在前不久,范仲淹委婉地拒绝了李氏,的的确确,范仲淹一个刚刚步入仕途的小青年,在至高无上的权力面前,虽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贪恋,却显示出了自卑,他还不太成熟。
范仲淹心想:如果此时答应了李家人,当然可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但是,这样做不利于自己的名声。范仲淹把自己的名声看得高于一切,他觉得,要娶到李氏,官要当得再大一些,自己也需要更出名一些,这样自己才有足够的信心将李氏明媒正娶,当然,还要有一个前提条件:李氏愿意等,甚至是,李氏愿意等很久。
李氏愿意等。同样,也愿意等很久。在真爱面前,李氏不愿意放手。
范仲淹内心深处还是渴望结婚的,当一个八品县丞,真的有些累,而且还让人对官场有些失望甚至是绝望,干好了,功劳是知县的;干不好,过错是自己的,这样猴年马月能提拔上去啊?每天抄写文件,学习官家的讲话精神,从早到晚,夙兴夜寐,战战兢兢,怕出事,怕犯错,怕这个,怕那个。
对于官场中的小白范仲淹来说,最大的享受就是,当自己累极了的时候,脑海里会浮现出李氏的倩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与李氏的初见,恐怕是范仲淹这辈子经历的最美的遇见。
《诗》曰:邂逅相遇,适我愿兮。这是范仲淹当时内心所想。
他们在应天府书院的图书馆相遇,范仲淹初见李氏,觉得她“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有一种青春又清纯、干净又脱俗的美,李氏不算太高,当然也不算太矮,一米五五的个子,身着长裙,手上捧着一本杜甫的集子,在范仲淹眼里,美若天仙。
“会借书吗?”范仲淹上前搭讪。
“小女子不太会。”李氏羞赧地对范仲淹说,一见钟情,李氏对范仲淹有了那么一丝丝好感。
“那么,就让我来帮你吧,我对图书馆很熟很熟的,每本书在什么位置,我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你要找哪本书,让我去帮你找,会事半功倍的!”范仲淹用洪亮的嗓音说道。
在她面前的这个男子,长相俊美,浓眉大眼,远处看觉着凛凛生风,近处看又觉着平易近人,远望如兰芝生于玉树,临风不动;近看如白芷长于汀洲,高洁冷峻。尤其是他那高高的个子,颀长的身材,给人一种说不出但是又满满的安全感。她那时,就有了以身相许的想法,尽管,她那时不过是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
李氏心想,自己是这里教导主任的女儿,有必要借用一下父亲的权力了解一下自己心中的情郎,看一看他的人品,看一看他的学识,也看一看他,究竟是否值得自己托付一生。
她经过了细致的观察,她得出了如下三个结论:
论人品,范仲淹品德高尚,不是一个“赢得青楼薄幸名”的人,因为他知道:赢得青楼薄幸名,会输了一生。
论学识,范仲淹学富五车,虽足不出户,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外加一个中知人事。
李氏觉着,这样优秀的男孩子,是值得自己托付一生的。这样的男孩子,虽然在家世背景上,没有自己那般的璀璨夺目,但是,这样的男孩子,是有未来的。
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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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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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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