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变女,我外号阎萝王陈乐 > 第104章 叔叔我不是坏人
  抬眼看着太阳还没落下,陈乐准备尽可能的回家!

  尽管这个时候肯定没有公共汽车能回去,但距离天黑应该还有两个半到三个小时。

  从城里到陈乐家,公共汽车也最多跑两个半小时。

  按理来说小车更快,就算距离比汽车站远,总之就是天黑能回家才对!

  于是,陈乐开始拦出租车。

  虽然现在是九八年,还有些城市没有出租车的存在。

  但是渝市已经是直辖市,尽管是才重新规划成的直辖市,但出租车已经存在了。

  目前没有私家车载客,买得起私家车的都是大佬,也不在意这点钱,所以出租车是唯一的选择。

  陈乐一连拦了十几辆出租车,有个大叔级的司机终于表示能找到陈乐家的小镇,还说出了一些具体的地标获得陈乐的信任。

  虽然对方要价有点高,说回来的时候肯定是空车,而且是半夜跑,因此要价五十块,陈乐也认了!

  这年头,坐公共汽车,才十几块钱而已。

  没有导航,而且陈乐家乡的小镇现在也不算太知名,能找到一个知道地方,能到的出租车,陈乐也没得选择。

  陈乐坐到后排,车子启动,司机就问:“小妹妹,你几岁了,这么小就一个人跑城里来,还是去乡下亲戚家?”

  陈乐当然不会说实话,她告诉司机:“我是打工回来,这不是要收割水稻了么?

  你别看我长得小,但我可是……快十六岁了!”

  “哈哈哈,我不信,你这样子,看起来最多也就十二三岁!

  还有,你说你打工?

  你个小妹妹,说话不打草稿!

  就你这嫩得能捏出水来的样子,说是大富豪家的我都相信!”

  陈乐无言,下意识看了眼出租车的后视镜。

  后视镜中的她,在略微阴暗的自然光下,头发还是显得有些黄,但明显能感觉到滋润柔顺了太多,和重生回来那会儿,那种毛毛躁躁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这些发黄的头发中,夹杂了一些黝黑,似乎是新长出来的头发。

  以前她的发量很少,现在好像开始变多了。

  整体来说,看起来算是黑头发的模样,不再是曾经那干枯发黄的样子。

  至于脸,只能说大小眼对称了很多,那只内双的眼睛,双眼皮已经展露出了一点,注意看才能发现那只眼睛还是稍微小了一些,算是有那么点缺陷。

  她原本几乎淡得看不到的眉毛,现在已经能看出是明显的黑色,只是有点稀疏。

  也因为这黑色眉毛的原因,让她整体的五官效果凸显了很多。

  皮肤因为系统奖励的原因,已经彻底成了所谓嫩的能捏出水那种。

  给人白里透红,很娇嫩的感觉。

  整体的脸型也改变了一点,尤其是下颚骨。

  刚重生回来那会儿,下颚骨两边还是稍微有点角度,类似于男人的脸庞。

  而现在,已经彻底看不到角度。

  能看到的,是一张稍微婴儿肥的鹅蛋小脸,给人很小巧的感觉。

  在聚集点的时候,陈乐没有镜子,根本就没看过自己。

  一天天忙忙碌碌,经常是灰头土脸。

  唐德清应该能清晰的看到,但他什么都没说。

  可能他认为,是陈乐给自己做了调理。

  因为原本的陈乐,谁看了都知道营养不良。

  此时,陈乐看着后视镜中的自己,总觉得有股唐突的陌生感。

  都说一白遮百丑,陈乐总觉得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小美女。

  因为眼睛的缺陷,还有眼睫毛和眉毛的稀疏,不能说绝顶的漂亮。

  可皮肤够嫩白的情况下,以陈乐的审美,可以给自己打个八十分。

  这样子的她,和半个月前天差地别,别说和重生回来的时候相比。

  她甚至开始担心回到家以后,爷爷奶奶还能不能认出是自己。

  五官的变化相对比较细微,但这嫩白的皮肤,犹如换了一个人。

  陈乐傻愣愣的看着后视镜,都忘了回答司机的话。

  “小妹妹,你怎么不说话?

  你放心,叔叔我不是坏人!”

  陈乐回过神来,嘴角抽了抽,心想:“你是什么好人坏人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还大白天的,难道你还能停车干点啥?

  就算是敢,看我怎么收拾你就对了!”

  心里转悠着这样的念头,陈乐回应道:“没有,我就是在看风景!”

  “有啥子好看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大叔,那是你不是我,你看多了,可我没看过。”

  “也对,那你慢慢看吧!”

  接下来一路上,司机时不时的和陈乐搭两句,一直到天开始麻麻黑的时候,陈乐终于到了家乡的小镇上。

  到了这里,她就心落地了。

  接下来这一段,虽然还有那么三公里左右。

  但是以她的速度,回家很快的!

  “大叔,就到这里吧!”陈乐说道。

  家附近的那段路不好走,出租车现在还走不了。

  “我还准备问你停哪儿呢,那小妹妹,你慢走哈!”

  “嗯,给你钱,大叔你也慢走,天黑了开慢点!”

  “我晓得……”

  就这样,陈乐下车,司机也倒车回去了。

  陈乐伸了个懒腰,只觉得神清气爽,真想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不过只能在心里想想,真喊就社死了!

  挎着自己的包,踏上走捷径的小路,陈乐一路蹦哒。

  就算天还没完全黑透,她不敢用真气来走,可看起来也好像是在跑一样。

  就这样,在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陈乐真正回到了家。

  还没到家门口,一道道飘飞的柴火烟气,已经随风而来,堂屋中的灯光清晰可见。

  这种柴火烟气,有种独特的‘田园’味道,奶奶肯定在烧火煮饭煮猪食了。

  都说近乡情怯,虽然陈乐不情怯,但还是开始担心起来。

  脑子里,全是爷爷奶奶能不能认出自己来,爷爷会不会打自己……

  但就这点路,总是要回家的!

  磨磨蹭蹭,陈乐还是回到了家门口。

  鸡圈那两条狗,摇头摆尾的欢迎着。

  对它们而言,陈乐的变化不算变化,不存在认不出来的问题。

  这种狗,农村俗称‘眼水好’,是值得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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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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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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