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风,有些冷。
不过屋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暖和的,因为很小,只有十几平。
进屋之后,面前就是一张床,左边是厨房用具,右边就是小型“客厅”,其实就是一小块空地。
基本上走一步,然后环绕四周,转一圈,家中的一切一目了然。
床上的被子很厚,虽然屋里没有炭火,但只要躺在床上盖好被子,基本上就不会冷。
但是要下床坐在那儿,一会儿就感觉冷了。
现在肚子里没食,即使躺在床上也是冷的。
换了一个灵魂的林云,肯定不能坐以待毙。
有了一个成人的灵魂,当然想要弄饭吃。
而且许大茂家还有半只鸡的鸡汤呢。
以许大茂的性格来说,林云要敢上门要,他都敢把他打出来。
不像娄小娥那么好说话!
但那毕竟是别人家的鸡汤,人家不可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即使你是个小孩上去要也不行,何况林云的脸也没有那么大,所以只能另想办法了。
林云躺在床上又冷又饿,也不知道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他们怎么坚持的。
屋里也没有表,更没有钟,也不知道时间是几点,感觉时间大概是晚上七点多。
因为吃完晚饭就开始开会,冬天的白天时间短,下午4点45左右天就黑了。
再加上开会的时间,也就是大概这个时间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基本上每天晚上12点之前能睡着就不错了。
可现在突然来到60年代,这冷不丁的还真睡不着。
随后穿戴好之后,走出了自己的小房间。
他的房间在最左边的一间房子,也是离出口最远的一个房子,所以出去的时候为了不惊扰到爷爷奶奶他们,只能放轻脚步,慢慢的走到了后院。
突然闻到从许大茂家传出来的香味,林云猛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叹道:我要是现在有一只烧鸡,那该多好!
结果话音刚落,一只烧鸡裹着一张牛皮纸落在了他的手里。
让年仅五岁的林云差点脱手,同时也把他吓了一跳。
林云看着手中牛皮纸里包裹的烧鸡,愣住了!
“这难道是他的金手指?”
“只要心想,就会有东西出现吗?”
林云想到这里,心中默念:给我一万块钱!
结果等了有半柱香的时间,啥事都没有发生。
只有冬天的寒风打着旋儿,围着林云转了一圈。
让他打了个激灵,好冷!
看到什么都没有发生,林云感觉他的金手指是不灵了,还是一天就一次?
这时屋里的鸡汤香气又往门外飘了一股,原来是娄小娥出门倒鸡骨架子,毕竟那是半只鸡嘛,许大茂家的生活在这个四合院里,属于最好的,自然也不可能把鸡骨头吃了。
娄小娥推门倒垃圾,结果看见门口站着一个小孩,还吓了一跳,毕竟大晚上的门口站个人肯定都会吓一跳。
一看原来是后罩房的那个所谓私生子,好像叫什么林云。
听说是后罩房的插队的大儿子在边疆搞大了一个女人的肚子生下来的。
现在还没给落户口呢,现在这孩子属于寄养在他的爷爷奶奶家。
看着在寒风中站立的小孩,心中的莫名有些心疼。
基本上是刚生下来就来到了这个院里,从小就没有父母的关爱,也够可怜的。
娄小娥刚想要说些什么,突然看到了他的双手里拿着一只好像油汪汪的东西,闻着味儿,还有一些肉的香气!
“小孩,这么晚了,怎么不回家呢?”
林云正在试验他的金手指,他也被突然出来的娄小娥吓了一跳!
同时,也有一些尴尬,毕竟站在人家门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专门来闻他家的肉香呢。
看到娄小娥的眼神,是可怜的眼神,林云看着手里的烧鸡,转身回去了。
这半柱香时间烧鸡都有一些凉了,原本是滚烫的,现在只剩下温乎了。
对于别人可怜的眼神,他有一些抵触,因为他的前世见过太多了。
他的前世是一个靠着自己的双手,勤工俭学,努力工作,走出大山的一个普通人。
所以自信心非常强,即使在上学,被同学们可怜的眼神看怕了,他希望有一个平静平等的相处环境,可每一个人知道他的身世之后,都会给他一个可怜的眼神。
即便后来他功成名就,报道他的人都会用他的身世说事,说他从小父母双亡,靠着爷爷奶奶捡垃圾考上大学,一度成为了他成功的座右铭。
所以每个仰慕他的人,或者是钦佩他的人,都用可怜的眼神看着他。
这让他一度非常排斥和抵触!
如今,来到60年代,居然又看到这种眼神,作为自尊心非常强的林云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人活一世,自我奋斗,何须他人可怜。
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关上门。
拿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了他的小客厅里。
可看着手中的烧鸡,他却停住了手。
现在还不知道他的金手指是怎么用的,但现在这只烧鸡,他却不能独吞,想到他的爷爷奶奶,还有叔叔和姑姑们一时之间有些为难了。
这只烧鸡的来路问题就是个大麻烦,即使他把烧鸡无私的贡献出去,也会惹来烧鸡的来路问题。
所以坐在自家小客厅的林云一时之间范了难。
最后想了半天,只能自己消灭证据了,就不连累其他人了。
反正他们挨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差这一顿,林云想到此处,心情豁然开朗,然后没心没肺的把整只烧鸡狼吞虎咽的吃下去了。
就是骨头都学着顺溜给嚼碎了吃了,然后使劲的咽下去,绝不留下任何的犯罪证据。
而此时的娄小娥倒完垃圾,进屋后对着准备躺在床上的许大茂说了一句话:“后罩院的最小那个小孩,真没礼貌,我刚才跟他说话,居然没理我,转身就走了。”
许大茂闻言撇嘴说道:“以后离后罩院的人远一点,那一家人穷的穿的破衣楼搜,你看整个四合院谁穿他们家那样,以前后罩院本来是要拆下来拓宽道路的,结果被他们家抢先一步占了整个后罩院。”
“我听我父亲说,这个四合院本来没有他们这一家,结果也不知道他哪弄来了的五代雇农的身份,分房的时候本来就想分他们家在后院一个耳房里,没想到这两口子硬是占下了整个后罩院。”
“现在看到他们这一家,穷的全家都穿补丁,这就是报应,当初占便宜,结果得罪了居委会的人,现在让他们家一个也找不着工作,只能去扫大街。”
娄小娥听到这话心思有些不乐意了,说道:“人家过的怎么样?是人家的事,你也不能扯到报应的事啊!”
许大茂听到这话,立马反驳道:“娘们唧唧的,你知道啥?这个院儿从50年过来的老人都对他们家有意见,所以我说报应你别不爱听,那就是事实!”
娄小娥听到丈夫这么说,也没有再去说什么,只是对于丈夫幸灾乐祸的语气有些反感而已。
毕竟现在新时代,新社会,新风貌,再说其他的就有一些拉低自己的素质了。
后罩房紧挨出口的一间房里住着林正邦夫妇,屋里两个人躺在床上,努力的让自己睡着。
可很快刘翠饿的睡不着,起来开始缝缝补补。
今天林爱国的上衣又破了,因为口子太大脱下来送到了老两口这里,刘翠扯下来一块布,又给他加了一个补丁。
而扯下来的这块布,还是从以前破的不能再破的补丁里选出来的一块。
挨着老两口房子的隔壁住的是林清泉,也是在床上翻来负去的睡不着。
屋里也没有炭火,所以是又冷又饿,虽然傻小子睡粮炕全凭火力壮,可肚里没食抗寒能力明显降低了很多。
再加上现在没有工作,每天只能出去捡点破烂,可现在的破烂哪有那么好捡的。
刚刚经过三年灾害,每个家庭都过的紧紧巴巴,老鼠在大街上路过都会莫名的失踪,所以根本没有破烂,让他们捡!
有心出去干苦力,也没有地方。
现在都是计划经济,哪有那么多计划外发财的事情,只有找到工作才能找到铁饭碗。
再加上以前老一辈的事,他们家得罪了整个居委会,平常一些扶老助残的活也不会给他们家。
现在的林清泉都有点儿抑郁了,每天早上看着父亲和大妹出去工作,自己在家呆着,感觉莫名的心酸,还不如和其他的三个弟弟妹妹去上学去呢。
林清泉的隔壁住着大妹林月,然后就是隔壁的隔壁是二妹林珠。
林云是这一趟房最后的一间,他的隔壁住着老六,也就是他的六叔林爱国。
此时,房子里的老六正在被窝里啃着咸菜疙瘩呢,这是在饭桌上顺的,因为他现在饿的都饿出习惯了。
每次都要给自己备点儿吃食,虽然是咸菜疙瘩,但就这水还是可以吃下的。
吃了两口咸菜,喝了两口水,肚子有食了才安心的睡下,这是他从记事起饿出来的经验!
只有林爱国的隔壁林爱军一个人安安稳稳的睡着觉,这位是家里的学霸,学习最好的一位。
如果有人在他的面前就可以听到躺在床上的他嘴里一直在嘟嚷着算数公式,过一会儿又变成了背诵课文,以这样的方式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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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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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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