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何小枣老师果然出现在了韩楚风家里。

  作为丁晓白的闺蜜级同事,她对韩楚风自然不陌生。

  但是,何小枣毕竟尚未出阁,当着韩楚风的面,她自然就不好意思再跟丁晓白闹腾了。

  而且,这次在韩楚风面前,反倒是她,表现出了几分羞涩。

  何小枣发现,韩楚风跟以前似乎大不一样。

  虽然音容笑貌仍是原先的韩楚风,可整个人的气质似乎脱胎换骨了,沉稳、自信、绅士……

  举手投足,无不彰显成功男人的本色。

  尤其是韩楚风的眼神,犀利而深邃,这种眼神似乎能洞察人心。

  这种典范般的男人,最是让少女迷恋。

  何小枣正是渴望与男人交往的年龄,她简直不敢跟韩楚风有任何目光接触。

  在这样的男人面前,她担心自己一不小心就沦陷。

  丁晓白看出了何小枣的窘态,赶紧拉着她进了里屋。

  “小枣,我前两天刚买了一件连衣裙,穿着有些瘦。你来试一试,如果合适,就送你了。”

  两人说着就进了里屋。

  何小枣心中纳闷。

  自己比丁晓白更胖一些,如果丁晓白穿着都瘦,自己穿着更不合适才对。

  胡思乱想之间,一件黄色碎花裙已经穿在身上了。

  “哇,小枣,太好看了。这边有镜子,你自己照照看。”丁晓白拍手道。

  何小枣走到镜子前,左右一转,在镜子中审视着自己。

  这是一件无袖连衣裙,修长白嫩的两条手臂摇曳多姿。

  高腰松紧收腰,更能完美显示身材比例,显瘦显高,把优美身姿展露无疑。

  刚看到胸口处的贴合设计时,自己刚好把这部分空间撑满。

  何小枣终于知道丁晓白为什么说这裙子瘦了。

  奥妙就在此处。

  这种胸口贴合式设计,无法承受丁晓白的胸怀。

  何小枣心情复杂地一笑。

  既有对自身条件不如她人的自嘲,又有女人对女人的嫉妒和羡慕。

  “怎么样,好看吧?”

  丁晓白走近何小枣身边,眼睛不动声色地在她的右侧肩膀寻找着什么。

  因为这是无袖的连衣裙,所以,何小枣的整个肩膀都是暴露的。

  果然,何小枣右肩真的有一个烙印。

  但是,印记太小,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分辨。

  丁晓白用力一看,印记果真是梅花形状。

  接着,丁晓白扳着何小枣的双肩,面对面端详着自己的小姐妹。

  似乎是为了便于认真端详,她又撩了撩何小枣两侧鬓角处的碎发,将耳前的碎发都理顺到了耳后。

  这样,何小枣的鬓角也都清楚地显露出来。

  在左侧鬓角处,丁晓白发现了韩楚风说到的朱砂痣。

  虽然丁晓白和何小枣是多年的姐妹了,但是,她的这两个标识,她还真是第一次注意到。

  换好衣服,丁晓白就领着何小枣出了里屋。

  这时,韩楚风和女儿笑笑已经合力摆好了一桌子饭菜。

  这顿饭菜很丰盛:

  有鸡有鱼有肉。

  摆了满满一桌。

  如果不是屋子太破旧,根本就不想不到这是农家饭。

  这个年头,就算是结婚摆酒席,都很难把鸡和鱼两个大件一齐上桌。

  之前,丁晓白跟何小枣聊过韩楚风做生意赚钱的事情,所以何小枣并不意外韩家有肉吃。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他们家的生活条件一下子会跃升这么多。

  正当何小枣感慨韩楚风财大气粗时。

  韩笑笑看到何小枣换了一件新衣服出来,连忙拍手大叫:

  “哇,阿姨裙子好漂亮,笑笑也要穿漂亮裙子。”

  何小枣抱起小丫头,亲昵道:

  “阿姨明天就给笑笑买一件来,好不好?”

  “好!好!笑笑最喜欢何阿姨。笑笑要亲亲……”

  说着,韩笑笑乖乖地在何小枣脸上香了一口。

  何小枣也宠溺地回亲了韩笑笑的小脸一下。

  “今天是什么日子?这么丰盛!”何小枣忍不住问道。

  “今天是粑粑麻麻登记结婚纪念日。”韩笑笑嘻嘻笑道。

  这狗粮撒的,让人猝不及防。

  “喔——”

  何小枣恍然大悟,掩着嘴惊讶道,“难怪呢?!你俩这是故意的,在我一个未婚女青年面前秀恩爱,居心何在?眼馋人是不是?!”

  “哪有!”丁晓白笑着解释道,“我们是请起你过来做个见证的。”

  说笑间,四个人入了座,筵席就开始了。

  韩楚风拿出一瓶茅台,给丁晓白和何小枣分别倒了一小杯,最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其实,今天这个氛围似乎更应该喝红酒的,无奈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地方可买。

  所以,他们就只能喝点茅台将就一下了。

  酒过三巡。

  三人都进入了微醺的状态,交谈甚欢。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砰砰砰”的敲门声。

  韩楚风不用想也知道,这是杜卿出场了。

  “楚风兄弟——楚风兄弟在家吗——”

  杜卿在门外喊道。

  丁晓白心尖一紧,知道关键时刻来了。

  她不知道杜卿见到失散23年女儿,会不会一激动,把她们精心策划的计划搞砸。

  丁晓白内心一纠结,眉头不禁就皱在一起了。

  “谁呀?来啦!”韩楚风应着声,就去开门了。

  “呀!是杜卿老哥,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们正吃饭呢。来,一起吃点。”

  门一打开,韩楚风顿觉眼前一亮。

  杜卿置办了一身新行头,把自己打扮得简直像个高级知识分子。

  衣服齐齐整整,胡子刚刚刮过。

  平时像鸡窝一样的头发理成了小平头。

  整个人看上去特别精神。

  韩楚风拉着杜卿就进了屋,并让他入席。

  杜卿坚决不入席。

  韩楚风说好了的,只是让他来见一下女儿,并不让他待太久。

  在父女尚未相认的情况下,待得越久,对他来说,越是煎熬。

  “楚风兄弟,我来是给你一句答复的。你说的开典当行那事,我想好了,我干!我来的不凑巧,你们家有贵客,那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杜卿就作势要走。

  韩楚风连忙拉住他,说道:

  “没关系,不是外人,这是晓白的同事何老师。你来的正好,我们也是刚开始吃,你坐下来,我们谈谈典当行的一些细节。”

  何小枣一看杜卿的打扮,再一听两人的对话,立马就懂了。

  这人应该韩楚风请来合伙做生意的。

  因为有她这个客人在,对方觉得不方便,想要走,她当然要帮着主人挽留一下。

  于是,何小枣大方地向杜卿伸出了手,热情地道:

  “这位大叔,我叫何小枣,在黄泥镇小学教书,是晓白的同事。我算不上她们家的贵客,要说贵客,您才是贵客临门。您要是不介意和我一个小丫头同席,就请坐下来一起吃吧。”

  杜卿的目光直到这时才敢定格在何小枣身上。

  不看还好。

  这一看,可真把杜卿看傻眼了。

  何小枣跟自己过世的妻子简直一模一样。

  就算何小枣身上没有那两个标识,他也可以断定了,这就是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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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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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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