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彩礼八万八,绝色老婆把我买回家 > 第309章 沈虫虫,我必须让你嫁给高凌王
  沈韵今晚是白衬衣,黑色一步裙。

  这是子域时装的工装。

  而坐在她对面沙发上的沈醉,则是一身卡其色的名牌套裙,秀发高高的挽起,左耳下有个黑宝石的耳钉。

  沈醉的身材相貌,和沈韵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

  因为她比沈韵,早来到这个世界上几分钟,所以她是姐姐。

  但沈醉的皮肤,却是戴拍拍那种很正常的白皙。

  绝不是沈韵这种,一碰就可能会碎的白瓷。

  关键是。

  沈醉的眼眸里,即便在睡着时,可能也会有豪门大小姐特有的倨傲。

  但沈韵的眼眸里,只有冰雪融化后,悄无声息滋养嫩草的温柔。

  或者说是废物,才会有的懦弱!

  俩人的性格,也是截然不同的。

  沈韵就是沈家出了名的废物点心一个,就算是流浪狗看到她,都敢冲她狂吠几声。

  而沈醉,虽说不是性如烈火,可流浪狗敢冲她狂吠,只有被她必须追上去,活生生踢死的下场!

  简单的来说就是。

  这对孪生姐妹的性格,姐姐外向强势,妹妹内向温柔。

  沈韵的乳名叫沈虫虫。

  沈醉的乳名叫沈毛毛。

  姐妹俩的乳名合起来,就是毛毛虫。

  “你干嘛要夺走我的手机,不许我接电话?”

  沈韵皱眉问。

  啪的一声。

  沈醉把她的手机,丢到了案几上,淡淡地说:“我说过,我们谈正事时,你不但不可以接电话,也不可以开机。可你趁我去洗手间时,却私自开机接电话。”

  “沈毛毛。”

  沈韵抿了下嘴角,轻声问:“你能告诉我,你是我的什么人?你又有什么权力,来要求我在和你谈话时,必须得关机吗?”

  “我是你的姐姐。”

  沈醉眼里浮上一抹厌恶。

  却耐着性子说:“其实你该知道,我打小就讨厌,和一个懦弱的瓷娃娃当姐妹!要不是咱们是姐妹,我必须得为你的终生幸福操心。就算你跪在地上求我,我也不会拿出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劝你珍惜,最该珍惜的人!要求你关机,就是要让你端正态度。”

  沈韵张嘴——

  啪!

  沈醉忽然抬手,重重拍在了案几上:“沈虫虫,你敢顶嘴?”

  沈韵低下了头。

  藏在腿边的左拳,悄悄的攥紧。

  从记事起,她就怕这个姐姐。

  即便沈毛毛没什么功夫,而她沈虫虫,当前基本拥有了可和战神李无疆一战的恐怖身手!

  但当沈毛毛发火时,沈韵还是会吓得心神颤栗,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反倒是从小,也看不起她,对她从没有过好颜色的杜君临,沈韵一点都不怕。

  “沈虫虫。我再说最后一遍。”

  沈醉缓缓的说:“高凌王既然来到了天东,而且当前也在青云。那么,就足够证明他在这七年内,始终没有忘记你。你必须得迷途知返,再次答应他的求婚。”

  “不可能。”

  沈韵马上回答:“我承认高凌王,是亿万才俊中的佼佼者,配我绰绰有余。但我对他,没有丝毫的感情。”

  苦口婆心劝了她大半夜的沈醉,终于失去了所有的耐心。

  她缓缓站起来,隔着案几,俯身看着沈韵:“沈虫虫,你抬起头来看着我。”

  沈韵咬着嘴唇,慢慢的抬起了头。

  脸色发白,眸光里带着明显的惊悸之色。

  “你,敢再说一遍,不可能吗?”

  沈醉慢慢的举起了右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

  沈韵敢吗?

  不敢。

  可不敢,也得敢!

  她声音发颤:“不,可能。”

  pia——

  清脆的耳光声,立即在客房内回荡了起来。

  沈韵被她抽的,脑袋猛地转向。

  嘴角有血丝淌下,半边脸迅速青紫。

  委屈,恐惧的泪水,立即扑簌簌的落下。

  从小到大,沈醉不知抽了她多少次耳光。

  每次她都是这样子!!

  而沈醉每次抽过她后,就会后悔,心疼。

  沈醉对沈韵的厌恶,动粗,都是建立在“恨铁不成钢”的基础上。

  可如果有恶犬扑上来时,沈醉就算自己被啃咬个遍体鳞伤,也会拼死保护妹妹!!

  这也是沈韵既怕沈醉,又恨她,却又爱她的理由。

  反观杜君临。

  可能是因为姓氏不同?

  反正那个孩子,特别的淡薄亲情。

  只要不是遭受伤残、致命的危险,她都会对扑向沈韵的恶犬,视而不见。

  “沈虫虫!”

  沈醉心疼,更怒之下,一把薅住沈韵的秀发,用力摇晃着,低低的呵斥:“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懂不懂?昂?你懂不懂啊!难道,你真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吗?”

  沈韵泪水哗哗的淌,却紧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被沈醉晃来晃去的样子,特像一个没有生命的布偶。

  “我他妈的,还真是服了你。”

  沈醉极度失望下,忍不住的爆了粗口,松开她坐下后,拿起酒瓶子直接对嘴狂吹。

  沈韵这才敢无声抽噎着,偷偷的抬手擦泪。

  砰的一声。

  沈醉把酒瓶子,放在了案几上。

  脸蛋红扑扑,绝美的面孔妩媚至极,可语气依旧森冷:“从现在开始,到省城女装节结束,你都要住在这儿,寸步不得离开客房。”

  沈韵擦了擦泪,抬头问:“为什么?”

  “我要和你对换角色,跟随那个让君临伤心的小混蛋,去省城参加女装节。”

  沈醉干脆利索的说:“也顺便暗中观察他,看看他究竟在暗中搞什么鬼。在我切断他的女装款式,甚至天东所有的模特公司之后,他为什么始终没有动静。”

  不可以!

  你会露馅的!

  因为千帆看到我之后,眼神就会色色的。

  这两个晚上,他都没机会碰我,心里绝对和我一样的长了草。

  尤其刚才,他还给我打电话,明显就是想找我毁丝。

  如果他把你当做了是我,岂不是要彻底玩完!?

  沈韵心中惊惶的呐喊——

  却也只敢在暗中呐喊,却不敢有丝毫的表现。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她稍微有点吱吱唔唔,就凭沈醉的精明,马上就会看出端倪的。

  “我该怎么办?”

  沈韵惊恐的想,大脑一片空白。

  在这个强势惯了的姐姐面前,沈韵只会像几岁时那样,唯唯诺诺,要多么听话就有多么的听话。

  这是刻在骨子里,到死都无法改变的意识!

  嘶哈——

  沈醉再次拿起酒瓶子,喝凉水那样的喝了口高度白酒。

  人家这名字,还真没有起错。

  那绝对是千杯不醉——

  “你太笨了,潜伏在他身边那么久,都没有搞清楚他的发展计划。必要时,我得亲自出马。”

  沈醉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地说:“这两天内,你恰好可以在酒店内,好好琢磨下和高凌王的事。女人,必须得嫁人。要不然以后,就只能面临老无所依的悲惨处境。千万别和我说什么,老了可以去养老院的话。那都是蠢猪,在放狗屁。”

  蠢猪,怎么可能会放狗的屁?

  反正沈醉就是这样说了,沈韵也不敢说她说的不对。

  沈韵只是大着胆子:“沈毛毛,你倒是嫁人了。而且你嫁的男人,还是你自由恋爱的。可你现在过得幸福吗?”

  沈醉的脸色,猛地一沉。

  婚姻对她来说,那就是最狠的痛!

  沈韵不敢说话了。

  “我的事,不用你来管。记住,以后千万不要再说我的事!要不然,我真会抽死你的。”

  沈醉咬牙切齿的说着,拿起了沈韵的手机(这部手机里没有如花),走向了卧室:“过来,睡觉!”

  半个小时后。

  倚在床头上吸烟的沈醉,掐灭了烟头。

  她看着背对着自己,蜷缩着好像睡着了的沈韵,眼眸里浮上了爱怜。

  心里默默的说:“虫虫,正因为我当初嫁人时瞎了眼,我才知道高凌王对你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只要你能嫁给高凌王,终生幸福,我沈毛毛愿意为你,去做任何事!”

  任何事——

  也包括沈醉这次非得客串沈韵,就是要代替她,去接近高凌王。

  甚至必要时——

  沈醉都下了最狠的心,客串沈韵创造机会,和高凌王生米煮成熟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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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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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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