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虫虫甘心为他怀崽的男人,究竟是谁?

  满脑子都是这个疑问,心中苦水不住外冒的高凌王,忽然听到背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就看到了韦婉,那张干净的脸蛋。

  韦婉的眸子里,闪烁着“好巧啊,这算不算是他乡遇故知”的惊喜神色。

  看到韦婉后,心中满是苦水的高凌王,心情顿时好了一些。

  笑道:“韦婉,你怎么来青云了?”

  韦婉回答:“我们紫烟科技,准备在青云开一家分公司。白总昨天下午,钦点了我的名字。让我带人来这边考察办公场所。中午等待吃饭时,我没事外出来溜达着玩,却恰好遇到了你。嘿,你说这是不是好巧,是不是缘分呢?”

  “呵,还真是缘分呢。”

  高凌王笑着点了点头。

  他竟然相信了,韦婉的鬼扯。

  这主要是因为高凌王的能力十足,但情商不在线。

  要不然也不会被悔婚后,痛苦了足足七年,都走不出来了。

  “既然咱们这么有缘,你请我吃午饭啊?”

  韦婉很随意的样子,说出这句话时,心里很紧张。

  如果非得找第三个,昨晚一宿未眠的人,那么这个人非韦婉莫属。

  高凌王在百花公园里,枯坐了一个晚上。

  决心制造“他乡遇故知”的韦婉,则在公园西侧的酒店某客房窗后,默默的陪了他一个通宵后,早上又悄悄来到公园里,躲在花木丛里,远远的注视着他。

  韦婉知道,她这是爱了。

  认识高凌王才短短几天的时间,她就莫名其妙的,自个把脑袋,伸进了一个叫做“爱情”的枷锁中。

  她还知道!

  就凭她的家庭背景,社会地位,压根不配成为西北高家的少奶奶。

  可爱情这种东西,真的让人着魔啊!!

  甚至韦婉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她当前所做的一切,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受爱情所驱使。

  韦婉很紧张。

  担心高凌王看出她在“鬼扯”,会以委婉拒绝她的共进午餐,让她知难而退。

  如果高凌王说不了——

  韦婉铁定会抬手,一拍脑袋:“哎哟,我也忘记了,我中午还得去安排同事的午餐呢。”

  然后没事人那样的,和高凌王相约以后有空再聚,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返回省城后,把自己关起来,用枕头盖住脑袋,嚎啕大哭一场。

  算是恭送她的爱情——

  高凌王是怎么回答的?

  “好啊。”

  现在急需找个人陪着喝一杯的高凌王,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我昨天傍晚,去过一个特色小吃店,感觉很不错。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请女孩子吃饭该去高档酒店,那我们就去青云饭店。”

  “哈!”

  暗中狂喜的韦婉,哈的一声笑:“我最爱吃特色小吃了!够,够,够。”

  看着走路,好像小鹿般一跳一跳,一点都不像26岁“大龄剩女”的韦婉,低情商的高凌王,心情更好了些。

  他只是情商低。

  可一旦意识到某件事,绝不可为后,就会杀伐果断起来!

  这七年来,高凌王始终痛苦,是因为沈虫虫始终单身,让他心存“破镜重圆”的幻想,钻了牛角尖。

  现在呢?

  人家沈虫虫可能已经怀了崽——

  高凌王再怎么低情商,心中的执念,也终于放下了。

  现在就是想,以一场酩酊大醉,来恭送他苦恋沈虫虫的痴情!

  “韦,韦婉。我们再,再走一个。”

  喝了整整两瓶白酒的高凌王,在被韦婉搀扶回酒店的客房内后,还在举着手:“祝贺我,终于放下执念。也衷心的祝愿,那个男人能好好的爱她,不要欺负她。她能幸福,也必须得幸福。哇啦!”

  高凌王开始翻江倒海。

  幸亏韦婉躲避及时。

  “韦婉,我让你见笑了。”

  等韦婉打扫好卫生,又拿来湿毛巾帮他擦嘴时,高凌王傻傻的笑着说。

  “这有什么见笑,不见笑的?不就是失恋嘛,也不是多大的事。”

  韦婉帮他擦了擦脸,又漱了漱口,说:“好了,你先好好睡一觉。等你一觉醒来,就会发现新生活开启了。”

  “嗯,你说的很对。”

  高凌王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我送你。”

  “别!”

  韦婉说:“我就住在对面的客房,还用你来送?再说了,你都站不稳了,还怎么送我?赶紧的坐着,喝口水好好休息。”

  “不,我必须送你。你能陪我喝酒,我非常感谢你。要不然,我就得找千帆那小子,过来陪我了。”

  高凌王摇头晃脑的说。

  好吧。

  韦婉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就是个爱钻牛角尖的家伙。

  他愿意送,那就送吧,反正就是从沙发前,送到门口。

  他只要扶着墙,还是摔不倒的。

  高凌王在扶着墙时,真摔不倒吗?

  错!

  天旋地转,就是高凌王当前的世界。

  “小心!”

  看他扶着墙,还要一脑袋往地上扎后,慌的韦婉本能的伸手,把他抱住了。

  抱住了。

  抱住。

  抱——

  太阳即将落山。

  高凌王也终于酒醒,睁开眼后盘膝坐起。

  他默默的看着被单。

  是谁家的女儿,有这么精湛的刺绣活啊?

  看把这些腊梅花,给绣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

  吱呀一声。

  浴室的门开了。

  裹着浴巾的韦婉,脸蛋通红的低着头,走了出来:“高哥,请你放心,我是不会对外说的。绝不会,让你的名声受损。”

  高凌王看着女孩子,沉默半晌,才轻声说:“韦婉,你过来。”

  韦婉低着头,一步几厘米的走到了他面前。

  高凌王牵起了她的手。

  韦婉娇躯一颤。

  高凌王问:“请你认真的告诉我,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韦婉愿意吗?

  砰砰砰!

  今天下午,才下榻在高凌王隔壁的某老板,真心想好好睡一觉,晚上去参加酒局的。

  可隔壁——

  他烦躁的抬手砸墙,怒吼:“能不能小点声的折腾?再扰民,我就打电话报警了!这破酒店,隔音设施简直是糙蛋!”

  太阳终于落山。

  李千帆开着他的小车,徐徐驶出了公司大门后,开始呼叫高凌王。

  他想问问老高,和沈韵见面后,聊的怎么样了。

  其实他可以问沈虫虫的。

  但我千帆大爷不要脸吗!?

  早上刚说给人自由,下午就询问人家是怎么见男友的。

  这种事他可不屑做。

  “娘的,怎么还是关机?”

  李千帆低声骂了句时,放下手机,加快了车速。

  直奔维多利亚!

  “哟,稀客啊稀客!”

  工作了一整个下午,感觉头昏脑胀的莫红提,来到楼下停车场刚要散步,就看到了那辆小迷你,马上就大惊小怪的迎上去,亲自开门:“李副总,请。”

  “你就会作弄我。”

  看到周围很多人,都看向这边后,李千帆瞪了眼莫红提。

  “哈,你可愿望奴家了。”

  莫红提哈的一声笑,挽住他的胳膊:“今晚,你怎么舍得过来了?”

  李千帆其实没想过要过来。

  他想去医院接老婆下班,看看今晚有没有让她刷牙的机会。

  苏子域却告诉他,今晚还得加班(这次倒不是撒谎,因为医院搬迁工作,今早正式展开,必须得由苏子域亲自坐镇),让他今晚继续孤枕到天明。

  老苏今晚也有个酒局(隔壁拍拍时装的老马等人,请他吃饭)。

  宁晓岚今早就去了省城学习,为期三天。

  家里空荡荡的一个人有没有,李千帆就不愿意回家了。

  他当然可以留在公司。

  可一看到,甚至一想到沈虫虫,就会莫名其妙的上火。

  耳边更会出现幻听:“刺啦,刺啦。或者是哥哥,哥哥放过我吧。”

  有那个正儿八经的妖精在公司,李千帆真怕自己深陷温柔乡,不可自拔。

  那就来维多利亚呗。

  和红提姐好好的喝一杯,再聊聊戴拍拍的事。

  总裁办公室内。

  “拍拍估计还得过两天,才能返回青云。”

  一条大长腿,随意搁在李千帆膝盖上的莫红提,帮他倒上酒,说:“为了确保她的安全,我派了两个女安保陪她。弟弟,红提姐为你考虑的周全吧?”

  王名帅死后。

  无论他生前对戴拍拍怎么样,也算是人死为大。

  戴拍拍肯定得先处理他的后事。

  把他火化后,戴拍拍抱着骨灰盒去了他老家。

  按照他的老家风俗,举办个丧礼。

  以妻子的身份送他安葬,帮他赡养一对老人,也是戴拍拍,对他尽到的最后责任。

  “你帮我,我最放心了。”

  李千帆没必要给莫红提道谢,说:“红提姐,她和你协商过,扒开围墙让两个服装厂二合一的事?”

  “说过,我是支持的。”

  莫红提干脆的说:“弟弟,无论你怎么对待拍拍,都无法改变,她这辈子都只能在你身边的现实。你也就别客气了。那个娘们骚不啦唧的,丢给别人我都舍不得。要是换成我啊,早就把她的肚子搞大了。”

  李千帆——

  红提姐哪儿都好,就是说话太直率!

  不过有一点,俩人都清晰的意识到了。

  那就是俩人的关系,竟然真出现了一些“姐弟”亲情。

  也正是这种亲情,让俩人相处起来,格外的自然。

  即便莫红提咬着一颗红提,喂食李千帆时,俩人也没因此,就觉得心跳加速啊之类的。

  这就代表着——

  他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突破那层关系,依旧能相处自然。

  或者某天早上,莫红提的孩子,揪着李千帆的耳朵喊爸爸起来时,他们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唐突。

  随心所欲的相处,也挺好。

  门。

  忽然开了。

  李千帆和莫红提,一起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一个穿着清凉,脸上戴着半截蝴蝶面具的女孩子,站在了门口。

  她看着李千帆的眼神,格外冷。

  问:“今晚,我是不是该去坐台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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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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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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