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大唐第一臣 > 第三百四十三章:献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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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姜宝谊越来越喜欢动脑,高冲亦是点头含笑,这妹夫值得培养,前途无量啊。

  不仅如此,姜宝谊举一反三,继续说道:“正常逻辑来说,田宗显治理黔中,德高望重,且年迈六旬,即便是圣人亦是多次下旨表彰,我等身为后辈,当心存敬意,应当准备礼品才不失礼。

  甚至在私底下,我等当执子侄之礼”。

  高冲闻言大笑道:“不错,宝谊这脑子越来越灵光了,放心,我早有准备”。

  “何物?”姜宝谊好奇问道,“田宗显执掌黔中四十余年,定是不缺宝物的,这礼品倒是不好挑选啊”。

  高冲负手点头,站在官道旁的高坡上,看着大军缓缓行进着,饶有兴趣的说道:“如你所说,田宗显坐拥黔中四十余年,什么宝贝没有见过,更何况我等身为天子使者,若是赠送太过贵重的宝物有些不妥。

  人老了,不缺宝物,那便唯有在乎身后名了,我手书一封诗词,歌颂他田氏忠君爱民,他总该满意吧”。

  姜宝谊闻言顿时乐了,有些好笑,“你这一招是屡试不爽啊,我还记得你在圣母庙题诗后,冯明达那副神情,恨不得跟你结为刎颈之交”。

  “人啊,在乎的无非是名利而已”,高冲摇头失笑道,而后低声说道:“你真以为冯盎一心忠义,从未有过野心吗?他不过为名声所累罢了。

  他的母亲一生忠君爱民,致力于维护岭南安宁,深受岭南民众的爱戴,他若是振臂一呼,定可做第二个南越王赵佗。

  只是那样一来,他分裂割据的行为就毁了他母亲的一生成果,而他的母亲,那位称为岭南圣母的巾帼英雄,亦将跌落神坛,将被天下士人唾弃。

  当年维护岭南安宁的功绩便是圣母为子孙做的垫脚石。

  人心就是这样,若冯盎归附朝廷,忠君爱民,他们母子二人将受人爱戴,名垂千古,若割据自立,那便是谋私利的野心家,遭人唾弃。

  所以,冯盎即便能反、想反但也不敢反,至少不敢明目张胆的割据自立,因为他要维护冯家的声名”。

  事实证明,高冲的这一番对于人心的推测极其准确,冯盎归附大唐后尽管没有明目张胆的割据自立,但其行为并未彰显出他的忠君。

  其一,数年未曾入朝拜谒。

  其二,罗州谈殿并不服气冯盎,冯盎便起兵攻伐,二人无视朝廷,私自在岭南争斗多年。

  其三,子孙皆为麾下刺史,朝廷难以安插人手。

  以上三条,绝不会一个忠心耿耿的忠臣可以做出来的事。

  当然,冯盎一生归附于大唐,从未自立,晚年更是入朝拜谒,以消除朝廷对他的戒心,因此历史评价亦是甚高。

  高冲亦是对于冯盎的情商极其佩服,如此人物,名垂千古实属正常。

  其父母皆是历朝历代追谥的忠臣典范,母亲冼夫人更被后人奉为神明。

  及至一千多年后,琼岛上亦有“闹军坡”等活动以祭奠冼夫人。

  至于子孙,更是世代富贵,冯盎三十個儿子,其中至少十余人官拜刺史高位,孙子辈上百人皆入仕途。

  其曾孙辈有一人名叫冯元一,亦名高力士,官至骠骑大将军,爵封齐国公,史称“千古第一贤宦”。

  至于冯盎本人,亦是官至三品,爵封国公,高寿而终,真是人生圆满。

  听得高冲的一番话,姜宝谊亦是心中感慨万端,人心二字,何其复杂。

  他原本是天水一武夫,即便幼时因家世而游学太学,但亦是末学肤受,从未真正用过头脑,但自从在晋阳城外结识高冲之后,一路行来,高冲言传身教,姜宝谊亦是受益匪浅。

  这个受益将是受用终身,不仅影响到姜宝谊日后的仕途,亦是影响到他的后人。

  天黑时分,大军便已经到达洪社城外,前军先锋来报:洪社县令何仲德已率洪社县属官在城外恭迎。

  高冲整理衣冠,翻身上马,率军径直来到洪社城外,便见得数十人正在城门处恭候。

  “驻马,止步”,高冲竖起手来下令道。

  大军令行禁止,在城外三百步左右的距离止步不前。

  “这是?”姜宝谊有些不解。

  “冯盎坐拥岭南八州四十余县亦是出城五里相迎,他洪社小城,官居七品,怎敢在城门处迎候?”高冲冷声斥责道:“便将此话一字不差,传与洪社属官”。

  身边亲卫闻言即刻领命,奔马向城门处而去。

  看着姜宝谊有些疑惑不解,高冲低声提醒道:“正常逻辑……”。

  姜宝谊顿时领悟,当即摆出一副倨傲仪态。

  按照正常逻辑来说,高冲年少成名,世家子弟,官拜三品,自是心怀傲气,不仅是高冲,即便是姜宝谊亦是出身名门,来到这山区小城,自当是姿态高傲。

  姜宝谊心中时刻想着黔州局势,自然而然的就没有“正常逻辑”。

  “明府,他们怎止步不前了?”洪社县尉身材粗壮,瓮声瓮气的说道。

  洪社县令何仲德修着整齐的胡须,一身浅绿色官袍,颇有几分儒雅之气。

  事实上,作为黔州何氏的嫡系,何仲德当年亦是出黔前往荆楚游历求学,腹中略有一些学识,并非愚昧粗人。

  何仲德看了看身后属官,捻须猜测道:“这高大使出身名门,世家子弟,最是讲究礼制,若非是恼怒我等没有礼乐迎候?”

  话音落下,便见得一名身材雄壮的骑士奔马来到近前,掀起一阵烟尘,大声呵斥道:“冯盎坐拥……?”

  洪社众人闻言惊愕不已,面面相觑。

  “明府,这……”。

  “这高大使未免太过狂妄……”,县尉当即怒道。

  只是话没说完,便觉得一道冷漠的目光盯着他,杀气腾腾,只见这名骑士竟已是手扶腰刀。

  虽然知道他不敢擅杀朝廷命官,但县尉喉咙滚动,咽口唾沫,明智的选择闭嘴。

  “本官失礼,万望宽恕,劳烦壮士引路,我等这边前去迎候”,何仲德面色阴鸷,伸手止住谈论的属官,思索一下便是微微拱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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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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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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