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分家之前,老两口儿资助他们,容易得很。

  不说别的,单单是从家里拿了粗粮到镇上,把粗粮换成细粮吃,就给大房的日常开销,节省了一大笔。

  再加上老两口儿给大郎预备的束脩银子,那也不是个小数目。

  分家之后,老两口儿使唤不动其他几个儿子了,对大房,也渐渐地失去了往日的宽贷。

  刘氏再怎么跟他们哭穷,老两口儿也不为所动。

  既不舍得银钱,也不舍得卖地。

  几天不见,就比上回见面,愈发抠门一些,真是让她愁也愁死了。

  看来,还是得抓紧给当家的补一补。

  等到给当家的补好了身子,就让他再去寻个正经差事做。

  只要有银子赚,哪怕赚不到原来那二两银子呢,也总比坐吃山空强啊!

  刘氏想了想,便把头上的两只银鎏金的钗子摘了下来,换了一根铜簪、一根木簪,又在鬓发边,差了一朵半新不旧的绢花。

  金花道:“娘,你这是做什么?”

  刘氏道:“你不是说要俭省些么?我先把这些个放起来,万一需要的时候,也好拿去换钱。”只是刘氏嘴上虽然这样说着,心里想的却是,这些得当做私房存起来。

  若是总是戴着,遇到事情了,难免会有人想到要拿这些个去换银钱。

  金花对刘氏的了解,比刘氏对金花的了解还深,她冲着刘氏淡淡地笑了笑,说道:

  “娘,这些都是不急之务,你何必这样急切?便是要藏私房银子,也莫做得太明显了。

  咱们哪,还是抓紧把梨花接过来是正经。”

  “好孩子,我这就回村,去找你四婶,说请梨花来帮衬的事儿。”

  金花点了点头:“成。娘你路上小心着些,心里再急,也要慢些走。”

  刘氏笑道:“我家金花就是孝顺。你在家好好歇着,莫要担心,娘心里有数。”

  夏有财这会儿不在家,出去找朋友喝酒了。

  夏大郎也回了松溪书院。

  刘氏又喊了朱氏来,嘱咐她多看顾些小姑子,把阿柳哄睡了,就抽空给金花多做些好吃的。若是戴家人来了要接金花回去,就把他们打出去。

  倘若实在是脸皮薄,骂不过人家,至少也不要给他们开门。

  一切等自己回来再说。

  朱氏一一应了,刘氏就喜滋滋地出了门。

  朱氏暗自奇怪,怎么小姑子跟姑爷闹翻了,婆母竟然这样开心?

  还是说,这里头有什么事情,是自己不知道的?

  朱氏这一天过得还算平静。

  她一直有些担心戴家人会闹上门来。

  公婆与相公都不在,自己又要照看阿柳,恐怕一时间会应付不过来。

  但戴家人却并没有来。

  戴家人也在商量对策呢。

  戴家人自然不知,夏有财一家子已经把戴三郎算计到了骨头里。

  他们此时还在想着,要怎么才能既把金花接回来,把这事儿揭过去,却不能堕了戴家的威风,涨了金花的声势和气焰。

  想来想去,只好先晾着金花,过几天再去接。

  说不定金花的娘家人见自家迟迟不去接金花回来,先就慌了手脚,再不敢替她做主了呢。

  刘氏想到金花分析的家计,便惦记起来要俭省。

  可是,托这几年住在镇上的好日子的福,刘氏已经习惯了坐车。

  若是让她走着回村里,省下那一份车钱,她实在是走不动了。

  所以刘氏还是坐了车回村,只不过在村子外头一段距离,就先下了车,好走路回到村里,营造一种自己已经在极力节俭的氛围。

  夏家人一如既往地在辛勤劳作,各司其职。

  不过四房的咸菜生意,似乎已经暂停了下来。

  虽然四房还有一间屋子里摆着几口缸和数十个坛子,依然飘出一阵阵咸菜的气味,但从那数量上来看,想必这咸菜生意即便依然在做,规模也不算大。

  那是当然了。

  北关镇的酒楼,除了夏稻花刻意避开的几家,订单都已经交付了,现在算是市场容量饱和了。再想卖咸菜出去,要么就得换地方,要么就得换品种。

  不过,夏稻花经历过这一回的赖账事件,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对于古代劳动人民来说,想要做点生意,赚点银钱,有多么不容易。

  随时随地,都有各种你惹不起的势力参与进来,想要分一杯羹的还算不贪心的,有些甚至想连锅都给你端走。

  有些压力来自于家族内部,有些压力来自于村民乡邻,有些压力来自于地痞流氓,有些压力来自于大小衙门,或者豪门世家……

  夏稻花若是没有金手指,怕是万万不敢在这种环境中经商的。

  做生意,还是需要安定平和的环境。

  不然,这又是苍蝇、蚊子,又是老虎、群狼的,纷纷都来喝你的血,吃你的肉,一个平头老百姓,有一百条命也不够丢的!

  这谁扛得住啊?

  夏稻花忍不住想到了历史上那些著名的红顶商人的套路,便想给自家生意找个靠山。

  北关镇这一亩三分地,其实若是金勇对小姑姑夏玉娇,是明媒正娶的,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靠山。

  然而金勇这个人,偏偏把官盐做了私盐卖。

  原本一桩好端端的亲事,竟然要搞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那一套,现在傻眼了吧!

  不过,想想金勇对他的原配夫人和谢家宝暗地里动的手脚,夏稻花就觉得,这亲事没成,其实也挺好的。

  至少小姑姑夏玉娇,以后不需要为了给金勇的新欢腾地方,直接“病逝”或者“暴毙”。

  既然金勇这条线不能用,夏稻花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笔友”李敢头上。

  一开始,夏稻花本来以为李敢这个“笔友”,只是一时兴起。

  时间长了,自然会慢慢忘了这一茬。

  却没料到,李敢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坚持不懈地跟她通信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有些大事小情,不犯忌讳的,也会跟她讲一声。

  夏稻花觉得这事儿挺有趣,而且最关键的是,她也想深入了解这个朝代,便靠着漫画和后来“学会”的歪歪扭扭的字,把这事情坚持下来了。

  最近李敢还来信说,近期可能会来北关镇一趟,要给她带京城的特产,还特意问她,有没有事情需要帮忙。

  夏稻花就忍不住想到,自己要不要把夏家的生意,跟李敢搭上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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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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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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