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大道三千,奉我为天 > 第14章 第一次出门
  此时,二夫人开始扇起了阴风,“张玉兰,你别忘了,你也养了两个姑娘,传男不传女,你拿着老爷子的财产,连传下去的种都没有,说句难听的,你就是个让陆家断子绝孙的扫把星。”

  张玉兰气炸了,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所以扬手就给了二夫人一个巴掌:“贱人,你敢骂老娘是扫把星?”

  陆宛萍牵着穆尧辞躲到一边,看到这些人为了争财产大打出手,她心里冷笑。

  还有她的父亲和二叔。

  两个大男人,站在那儿看到亲妹妹被打,居然是无动于衷。

  张玉兰忽然痛的大叫一声,原来陆霜华狠狠的抓花了她的脸,而她手上拽下了一把陆霜华的头发。

  “住手。”陆炎斌看到妻子受伤,大步过来,把张玉兰护在怀中,瞪着陆霜华道:“她是你大嫂,你对她下这么狠的手?”

  陆霜华气红了眼,对陆炎斌吼道:“大哥,你只看到我打她,没看到她打我?你看看她的手里,拽下来的全是我的头发。”

  “呜呜呜……老公,你看三妹,把我脸都抓毁容了,叫我以后该怎么做人啊!呜呜呜……”张玉兰在陆炎斌怀中哭了起来。

  陆炎斌心疼妻子,对陆霜华厉声道:“小妹,快对你大嫂道歉。”

  穆尧辞问一旁的陆宛萍,“他们这是在干嘛?”

  陆宛萍没好气的说了一句,“锻炼身体。”

  陆炎鹏拧了拧眉,看到陆炎斌怒气冲冲的要打陆霜华。

  他忽然沉声道:“咱们可是从小到大的亲兄妹,为了这点钱值当的吗?不就是公司股份嘛!我不要了。”

  谁都知道公司的股价最近疯涨,陆天齐遗留下来的公司股份有多值钱,但再多的钱也买不来亲人之间的感情。

  周围的佣人,不管是正在干活还是假装干活看热闹,都被心情不好的陆炎鹏给呵斥走了。

  其实陆霜华还想说:陆炎斌的吃相难看,得了穆家的家产还不算,还要夺陆家的一切,不知道为谁辛苦,为谁忙。

  既然陆炎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他在g市就没有逗留的必要了,毕竟l市还有一大堆事儿在等他,而且,因为遗产的事儿,他和陆炎鹏以及陆霜华的关系已经闹僵了,再见面也挺尴尬的。

  所以,他联系了机场批了一条航线,带着一家五口回到l市。

  因为陆天齐办丧礼,陆炎斌正在读大学的二女儿,穆尧辞的小姨子陆宛琪也回来了。

  陆宛琪是陆家唯一一个把穆尧辞当成正常人的人,而且一口一个姐夫的叫着,从来没把他当成傻子,上大学之前也是经常陪着他玩各种各样的游戏,所以穆尧辞对她也最是亲切。

  但这次回家,她感觉到姐夫对自己很冷淡,就像不认识一样,只顾着低头玩手机,甚至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陆宛琪主动和他说话,得到的回应也是十分冷淡,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陆宛萍看出了什么,赶紧对妹妹说:“他前几天生病住院,失忆了,以前的事儿什么都不记得了。”

  陆宛琪听到这话,心里十分难过,那些美好的记忆全都没有了。

  一行人回到家后,穆尧辞提出自己要出去旅行的计划。

  张玉兰不同意,怕穆尧辞一个人出去有危险。

  陆宛萍无所谓,虽然这么多天她也习惯了穆尧辞在身边,可她始终觉得这个脑子有问题的傻蛋不是自己的良配,愿意出去就出去吧!眼不见心不烦。

  作为一家之主的陆炎斌倒是没什么看法,因为他现在是新任公司董事局的董事长,每天处理的事情一大堆。

  “他愿意去就让他去吧!本来就有很多人说咱们限制了他穆大少爷的行动自由,再不让人家活动活动,好像那谣言成真了一样。”

  张玉兰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放他出去可以,可宛萍还没怀孕,万一他出点意外,穆家的遗嘱…”

  陆炎斌心里迟疑了一下,但很快就释然了,“就穆家那点资产,我还真没看上眼,随他去吧!”

  说完,便走了,他是真忙,不是装的。

  张玉兰心里直跺脚,老东西真败家,谁还嫌钱多不成。

  但自己一个人说话也不管用,虽然再说劝说,可穆尧辞去意已决,张玉兰没办法,就把自己的附属金卡给了他,这样他每花一笔钱,自己都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陆宛萍虽然给穆尧辞买了一部手机,可没有办理电话卡,张玉兰让陆管家办了一张特别好记的号码,放入了手机内,并嘱咐他多给家里报平安,玩累了就赶紧回来。

  穆尧辞第一次自己出门行动,虽然他学会看手机导航,学会了如何付款,可他不知道怎么坐车,更不知道如何住店。

  于是他想了个笨办法,徒步去昆仑山。

  手机没电了他就借饭店的电源充电,困了就在公园的躺椅,走了一天,连l市都没走出去。

  后来他在一个专门卖户外装备的地方买了帐篷,睡袋和野外求生所需要的东西。

  店员看他不太灵光,但刷卡的时候特别无所谓,就把店里最好的,能卖的就都卖了,包括一辆山地自行车,毕竟这么多东西,店员也担心他背不走。

  穆尧辞不会骑自行车,店员给他演示了一遍,和他说:“最重要的是保持平衡,多练习就会了。现在,建议你推着走。”

  这边一结账,那边张玉兰就收到了消费短信,“这孩子,一天了连市区都没走出去。”

  穆尧辞试着骑了骑自行车,很快就学会了,感觉兴奋不已,一口气骑了五十多里地,从晚上一直骑到太阳初升。

  此时的他已经出l市有一段距离了,但还是在l市所属管辖的地方,他看了一眼导航,距离昆仑山有将近五千多公里。

  天亮了,兴奋劲儿过去了,便找了一处阴凉地,帐篷是那种速开帐篷,特别好搭,他把车停到了一旁,躺在帐篷里睡了起来。

  一觉睡起来,已经是大中午了,肚子有点饿,他收拾了一下东西,把帐篷收了起来。

  准备骑车走的时候,发现车子没有了,四处看了看也没发现车子的踪迹。

  “好神奇啊!这车子居然自己能飞走了。”

  他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职业叫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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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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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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