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北派盗墓笔记 > 第137章 取水夜惊魂
  接着说。

  王磨盘本来是个四十多岁的邋遢男人,逃荒要饭的,就因为会这种祖上传下来的本事,所以在高黎一带大受欢迎,后来他娶了白苗部的一位大美女,而这女孩,当初小王磨盘近二十岁。

  作为回报,王磨盘带着他的猪,带着白苗部屡屡得手,一年挖到的金沙数量是黑苗部的几千倍还要多。

  黑苗部眼红死了。

  说这哪能行啊,于是就派了80多个人拿着刀,就要去把王磨盘抢到自己这里来。

  随后就发生了,黑白苗之间的“怒江之战”

  黑苗来了80多个人,相当于部落里一半的男人都来了,白苗为了保护王磨盘不被抢走,也出动了超过半数的人马,两大部落杀得天昏地暗死伤惨重,血水都染红了河水。

  结果呢,两败俱伤。

  最后双方又谈判,说在怒江河岸边儿立一座点金石,这点金石一整块全都用黄金打造,双方约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亡,每年都在点金石这里举行比武大会,双方各派六个人,哪方赢了,就获得了明年金沙的开采权,还可以把王磨盘接来自己的部落,让他帮忙找金矿。

  几年时间过去了,有时这家赢,有时那家行,王磨盘索性又在黑苗部成了个家,娶的也是最年轻的身材最好的黑苗美女。

  今年在这家陪老婆,明年回那家陪老婆,王磨盘乐此不疲,成了最大赢家。

  所以在高黎地区黑苗部传着一句谚语。

  “水流流,金沙沙,王磨盘,来我家。”

  “黑苗好,白苗孬,喂金猪,发发发。”

  改开之后,黑苗白苗突然隐入茫茫大山,随后不断有大量探险者去了贡山,夜不知道他们是想去找黑苗白苗,还是想寻找到那块儿比武用的“点金石。”

  讲完了小故事,在说我们的遭遇。

  豆芽仔扔了骆驼屎,骂了声恶心死了老子了,随后我们继续赶路。

  腾格里在蒙语中是天神的意思,阿拉善左旗这片广袤沙漠被称为天神,可见以前在当地人心中的地位,此外,这片沙地里还有不少小型湖泊,如果用卫星地图看腾格里的地貌图,这些分布零散的小湖泊就像五颜六色的珍珠,有白的,蓝的,红的,上次我和豆芽小萱就找到过一个。

  如果穿过腾格里到了巴丹吉林大沙漠,虽然离的近,那就没有这些小湖了,究其原因,应该是受贺兰山的影响。

  贺兰山海拔2000多米,常年降水充沛,山脉降水量丰富,沙漠降水量少,这样就会形成大气压差,地下暗河会在祁连山下形成,这些地下水分流到沙漠中,就形成一座座小湖泊。

  所以,腾格里这些湖泊的水源都是来自地下,而不是靠天上的雨水,要不然,沙漠里一年也下不了半碗水,怎么会有这么多小湖。

  这些湖因为没有流通排泄的能力,沙漠里温度又这么高,这就会蒸发,水一干就有盐分留下来,慢慢的时间久了盐分越存越多,最终形成了盐水湖,这水比海水都咸,喝一口能咸死个人,别小看这些湖,能用来制湖盐,卖的还挺贵。

  大概第八天,我们找到了一处咸水湖,这处小湖竟然是红色的,而且不是全红,是一半红一半蓝,红蓝交接的地方是一条白线,湖水平静,实在太美了。

  我们矿泉水不多了,当看到这小湖我第一反应是想搞水,上次进沙漠被阿扎偷了水,要不是碰到克雅人的瓶子树,那我和小萱就渴死了,还有一次碰到咸水湖,当时因为不会取水只能放弃。

  后来有一次我问忽碌叔,他教了我一个办法,扈特部世代生活在沙漠里,忽碌叔的这办法非常好用。

  豆芽仔包里有两个圆球形状的小玻璃瓶,原先是装的酸梅汤,酸梅汤喝完他留下了瓶子,如今正好用上。

  用这个蒸馏咸水的办法,有火也行,没火也行,就是慢,分为三步。

  我当时拿来两个铁饭盆。

  第一步,在盆里装上沙子,沙子要装的一头高一点,一头低一点,然后把其中一个玻璃瓶灌上湖水,湖水一次不能灌多,要保证玻璃瓶平放时水不能流出来。

  第二步,灌好了水,和另外一个不灌水的瓶子对住口,要对严实,然后用布把接口处包住。

  第三步,湖里灌点水上来,倒进装水那个瓶子的饭盆里,然后生火不断加热这个饭盆,等沙子一热,水就烧开了。

  因为两个瓶子对着口,水烧开后会产生大量水蒸汽,热胀冷缩,负气压会自动把水蒸气收集到这头的空瓶子里来。

  等水烧干了就在灌。

  最终一滴一滴,慢慢的聚少成多,咸水变成了可以直接喝的淡水。

  亲眼看着我的办法试验成功,豆芽仔喜出望外,一个劲夸我牛逼,鱼哥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所有人都很高兴。

  只要有水,我们就能多走很长的路,能更容易找到把头。

  所以,那两天我们驻扎在咸水湖附近,因为就两个玻璃瓶效率慢,所以我们分成两班倒,不分白天黑夜的烧淡水,我计划一次补充够,等把我们所有的空瓶子都装满了,在继续走。

  白班是廖伯,小米,小萱。

  夜班是我,鱼哥,豆芽仔。

  取水的第三天,他们都睡了,就剩我一个人看着火做蒸馏。

  因为收集的柴火不多,火烧小了我没管,饭盆里沙子烧热了,沙子的热量就够把那点湖水烧开,我当时正揣着双手打瞌睡。

  忽然,背后传来一阵哦呜的狼叫声,随后就是哗啦哗啦的声音。

  这声音很大,当时就把我吓醒了。

  沙漠狼??

  我惊慌的四处乱看。

  这一看不要紧,当时把我魂都吓飞了!

  一块木头板正飞快的向我这里滑来!

  两匹沙漠狼拉着木头板飞快的跑,更恐怖的还不是这,我看到木头板上坐着一个人!

  本来就黑,这人脸上还耷拉着一来白布,根本看不清长相。

  我大喊道:“快起来!快起来!”边喊边往帐|篷那儿跑。

  腾格里有沙漠狼我知道,之前跟着阿吉也见过,但现在马上就要冬天了,沙漠狼怎么会跑到这儿来!

  鱼哥最先出来,他看到这一幕也吓坏了,当即拿着尖头木棍将我护在身后。小萱小米廖伯也快速跑出来,只有豆芽仔还在睡。

  “来了!”

  鱼哥咬着牙,握紧了棍子。

  拉着木头板跑的那两匹狼好像受人控制一样,在离我们十米开外停了下来。

  黑暗中狼的眼睛是绿色的,这两头狼一动不动,就那么盯着我们。

  这时候刚好刮起了风。

  风吹着木头板上坐着的人,这人脸前的一块白布,被风吹的上下摆动。

  风力渐大,最终吹落了白布,露出了这人的脸。

  怪不得一动不动。

  木头板上坐着的.....不是个活人.....

  这人脸上的肉已经脱水,五官干缩到了一起,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右小腿上还缠着大量纱布,纱布有些风化,颜色发黄。

  廖小米看到这一幕,吓得当场昏了过去。

  我强忍着害怕,又看了眼这具接近风干的尸体。

  顿时!

  一股凉气顺着天灵盖冲了下来!

  怎么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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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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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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