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很抱歉,我们这就回去。”
瘦子刚挂断电话,戴蒙从垃圾桶后面窜了出来,双手握枪朝两人开火。他先瞄准的瘦子,一枪爆头,接着又把两发子弹准确的打在了黑壮汉的身上和头上。
他的枪法练的精准无比,而且实战效果极强!
他在尤曼吉的一年时间里不只是进丛林打猎实战,也找了很多NPC练手。NPC会定期刷新,他把尤曼吉当成了GAT系列游戏。
他大学时第一次和同学讨论GTA游戏,同学表示玩了几个礼拜通关了,问他通关了吗?
他反问:“这游戏还有通关模式?”
这不是玩笑,他当时就觉得抢车打路人跟警察撕B很好玩。这种乐趣对于他来说足够了,完全不想做任务。他玩所有游戏都不喜欢做任务,无论单机还是网游,他更喜欢PK,一直这么任性。
戴蒙用的是抬腰爆头射击法,标准技术是两发射躯干,抬腰完成一发爆头。前两枪会让对手完全失去战斗力,黑壮汉也不例外。
戴蒙不一定非得遵循规则,偷袭瘦子直接就瞄准了脑袋,一枪搞定。
瘦子的手里虽然有枪,被偷袭没来得及转身就挂了。壮汉的反应挺快,立即扔下了箱子和包却也来不及掏枪便饮恨收场。
这不是游戏世界,戴蒙看到两人的血流出来,知道自己真的杀了人。他却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只是觉得很爽。在尤曼吉他开枪打过无数人,区别只是没有见血而已。
他提起了拉杆箱掂量了一下,猜测用来装钱的话得有100万以上。
这两个家伙刚杀过人,戴蒙坚信干掉他们是为民除害,自己是正义的一方。至于这不合法……他在这个世界待上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谁知道?
戴蒙拉着箱子,背上运动包离开了小巷,并没有打开看,等找个清静的地方再看不迟。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瘦子打电话说回去,也许这些人有据点就在附近。
他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走,很快发现了两辆汽车。他必须往这个方向走,因为这边有路灯,有路通向贫民窟之外。如果他往反方向走,大概率是贫民窟的深处。
戴蒙一触碰汽车就知道有没有严重的故障,能不能开。他选了一辆第六代的林肯大陆,这里死了不少人,没人死在这辆车上。他都用不着火种的超能力,车钥匙就在车里,已经插好了。
临走前他从死者的手腕上摘下了一块手表带上,终于确定了时间,晚上10点46分。
他朝着一个方向开了五分钟车,才看到有一辆警车在对面姗姗来迟,缓慢的朝刚才发生枪战的贫民窟方向而去。估计警方根本不想管,故意迟到,等活人走光了再来收拾残局。
他又开了十几分钟,高楼大厦渐渐多了起来,夜晚的灯火,五光十色。这是一座浮华的现代城市,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他还看到了以前在中国从没见过的单轨列车,建在很高的地方,科技感十足。
这座城市的样貌他越看越眼熟,猜测自己应该是穿进什么著名科幻电影或漫画里了。
他开了半个小时车,选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酒店,然后把汽车驶入一个阴暗的胡同里。
他这才在车上查看了战利品,拉杆箱里的果然是钱,都是大额美刀,具体多少他懒得数,肯定有一百万。
他打开车窗,正吐了一口暖气。他从小穷到大,今天才发现成为贫民窟的百万富翁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运动包里是十几公斤“洗衣粉”,这东西对戴蒙毫无吸引力,直接连包一起扔进了垃圾箱。他认为只有傻子才吸这玩意,白送他也不会要。
他提着装钱的拉杆箱,步行一千米到了刚才看好的酒店。他把汽车丢在了路边,开黑帮的车会被人找上门来。箱子留着没事,这种箱子很常见。
两帮人大战一场,出事了肯定先怀疑对方,会有人替戴蒙吸引火力。
工装整洁的前台男服务员脸上带着职业的微笑,问道:“欢迎来到哥谭写意酒店,请问您有预定房间吗?”
服务员直接把戴蒙给问懵了,因为他听到了“哥谭”。
大名鼎鼎的哥谭啊,他记忆中只有一个,那就是蝙蝠侠所在的城市。
怪不得他一出门就遇到了抢劫和枪战,怪不得警察行动那么慢。在民风淳朴的哥谭市,这种事屡见不鲜,每天都在发生,哪天不死人平安无事才叫奇怪。
戴蒙开始有点担忧,他在尤曼吉苦练的功夫,在哥谭大概不够看,危险的反派太多了。
这里的黑帮可不是普通的黑帮,很多大佬在阿卡姆疯人院进修过。那个地方人才辈出,擅长策划各种犯罪行动,不断的给警察和超级英雄们制造麻烦。
哥谭是一座充满了悲剧和讽刺的城市,是叛逆者的天堂。没有人能真正的掌控这座城市,也没有人能将其彻底毁灭。
现在就算黑帮不找上门,戴蒙似乎也有被蝙蝠侠海扁的风险。如果他走黑吃黑这条路发家致富,遇到蝙蝠侠被扔进黑山监狱或阿卡姆疯人院都是有可能的。
不对,他的目标是要成为救世主,不是当反派啊!
“先生,请问您有预定房间吗?”服务员又问了一遍。
戴蒙回过了神。“没有预定,我要一个好的单人房间,有电脑能上网的那种。”
“好的,不过现在只剩和其他大楼靠着的低层房间了,这种可以吗?我们的窗帘遮光性非常好。”服务员介绍说。
“为什么……哦。”戴蒙瞬间想明白了。
在哥谭,酒店的房间靠近其他楼房容易被狙击,没毛病。只要拉好窗帘,狙击手就不好狙击目标了。
“没关系,随便给我开个房间吧,舒适就行。”戴蒙微笑道。他刚穿过来,没有仇人。
戴蒙看起来就像是来哥谭旅游的人,服务员不认为他有什么异常。
他付现金拿了门卡,房间在五楼,165美刀一晚。这价格挺贵,但他的钱是抢来的,花起来一点不心疼,和“零元购”的感觉差不多。
房间有80平米,一室一厅两卫,卧室的床又大又舒服,可惜戴蒙单身只能自己睡。这里的洗手间也超大,还有豪华浴缸。
和尤曼吉的古朴房屋相比,这里的居住环境好太多了。戴蒙心情瞬间放松下来,可以暂时忘记生活的琐碎,享受独处的时光。
他现在有钱,身在哥谭市也不用怕。如果他待在酒店不外出,谁会跑到屋里来杀他?
这家酒店值得称道的不仅仅是房间的摆设,更重要的是服务。酒店提供自助晚餐,早餐还有服务员送到房间。酒店服务员提前跟戴蒙预约了时间,有什么问题都是随叫随到,永远甜美的微笑。
戴蒙怀疑酒店的服务这么好,是因为他们平时接待的坏人太多,怕服务不好会被干掉。
进屋后他把装有大量现金的拉杆箱放在了床头橱边,去洗澡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用过高级浴缸,穿越前和在尤曼吉时都是洗淋浴的。
舒服的泡了一会儿,戴蒙不禁感叹:“有钱人的生活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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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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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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